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相关指数含义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相关指数含义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升温,力图反映市场走势的各类指数也日益增多,除较早的 中房指数、国房指数外,还出现了上海、深圳、沈阳等许多地方指数以及证券公司、银 行等推出的地产指数,甚至也有媒体推出了房地产指数。一时之间,指数好象成了把握 市场的良药,大有泛滥之势,实际上目前国内大多数指数体系不论是在理论架构还是实 践操作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在样本数据的取得、指数公式的选择、指数的具体测算以 及指数的应用等方面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基本理论 一些经济发达、房地产市场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已较早地涉足房地产价格指数这 一领域,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洪宝川博士在其《探索地价涨落之谜》中,介绍了世 界上流行的11种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大致可归纳为四类。 l、成本投入法 根据建造房地产的各项成本投入(包括材料、人工费等)变化情况,用算术平均 法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这是一种较早期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对于新建成房屋 价格的走势分析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是由于房地产价格并非主要由投入的成本所决定, 所以用房地产投入要素成本的变动来反映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有较大的偏差。目前,这种 方法实际应用较少。 2、加权平均法 该方法包括中位数价格法和算术平均法两种。其基本原理是,以大量的房地产实 际交易案例的基期和报告期的价格之比作为指数,加权的目的在于降低不同交易案例的 特征差异所引起的指数中房地产品质或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偏差。中位数价格法与算术平 均法相比,是利用加权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产品质差异对指数的影响,但并不 能完全消除这一影响,随着时间的变化,房地产品质的差异可能会对指数衡量房地产价 格的变动产生较大的偏误。在国外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实践中,加权平均法多用于地价指 数的编制,而用在住宅价格指数编制上的较少。 3、重复交易法 这是一种能够较好地控制房地产品质影响的方法。它利用房地产的重复交易案例 ,用同一栋房屋在两个时期售出的价格资料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这样,不同的时期考 察相同的房地产,在结构、材料、外部品质等方面都相同,免去了控制房地产品质的麻 烦。该方法在理论上已经相当完整,但是仍有以下缺点:(l)必须有大量的重复交易的 房地产资料,实际实施成本高;(2)重复交易的资料两次交易的期间不能太长,否则品 质固定的假设将会被突破;(3)从指数长期的编制和实施看,重复交易案例需要定期修 正,样本的重新选取和替换则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4、特征价格法 特征价格法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基于特征价格理论。该理论认为,一种多样 性商品具有多方面的不同特征或品质(如房地产商品的面积、楼层、朝向等特征),商 品价格则是所有这些特征的综合反映和表现。当商品某一方面的特征改变时,商品的价 格也会随之改变。特征价格法的基本思路是:将房地产商品价格分解,以显现出各项特 征的隐含价格(implicit Price),在保持房地产特征不变的情况下,将房地产价格变 动中的特征因素分解,从价格的总变动中逐项剔除特征变动的影响,剩下的便是纯粹由 供求关系引起的价格变动。在实际操作上该方法需要大量的房地产交易案例,并有较完 善、系统的房地产统计数据,能够建立回归模型测算出房屋各类属性与房价的关系。 二、国内主要房地产指数简介 中房指数系统于1994年开国内行业之先河,率先推出了各大城市各类物业价格指 数;之后国房指数以及其他地方指数、企业指数纷纷跟进,对业界人士把握房地产市场 脉搏起到了重要作用。 1、中房指数 中房指数系统(CREIS)是“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China Real Estate Index Sy stem)”的简称,它综合运用了加权平均与特征价格的理论方法,理论系统相对比较完善 。 中房指数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产物。1993年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针对当时市场信 息零散、投资行为盲目等状况,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投资决策科学 化提出了建立房地产监控体系的设想,并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情 报中心联合发起了这方面的研究,最后确定以简练、明了、定量的中房指数作为主要形 式,并于1994年底完成了系统的初步设计。1995年1月中房指数系统通过了初步论证,并 开始发布中房北京价格指数。随后又逐步推广到了上海、天津、武汉等主要城市,在国 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和不断完善,1995年9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 中心主持召开了“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的部级评审会。指数系统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 了与会孙尚清、周干峙、厉以宁、萧灼基等专家的一致好评,“系统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房 地产信息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研究成果属于国内首创,在国际上也处于先进行列 ……可以比较全面、及时、定量、客观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态势和变化轨迹,对监控市场 、引导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试运行的效果看,中房指 数已成为各界了解、分析和把握房地产市场态势的重要工具”。课题的完成具有重要的理 论和现实意义。 考虑到房地产业的特点和市场特征,中房指数系统选用了一种调整的拉氏公式作 为基本计算公式: ∑pi 0 qi 0 /∑qi 0 ∑pi t qi 0 I= × =△1 ×△2 ∑p0 0 q0 0 /∑q0 0 ∑pi 0 qi 0 其中第一部分表现为该物业与基准物业的比价指数,包括两方面:1) 两类物业价格的差 异; 2) 物量构成比例的差异。 第二部分表现为该物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价格水平的 变化,为拉氏公式的基本形式。 中房指数系统资料主要来源于市场调查,根据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并进行跟 踪调查,在样本项目达到一定指标后进行更新与替换。 CREIS主要以中房价格指数为主,中房城市指数系列包括反映相应城市(地区)房 地产状况的中房城市指数和中房城市(按功用)分类物业指数,中房城市指数按月或季 度发布。目前,中房指数在搜房研究院的推动下,已经初步形成了重要城市价格指数、 北京写字楼租金指数、重要城市典型住宅价格指数以及中国房地产预警系统等房地产市 场监测体系。 2、国房指数 “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业综合景气指数的简称。它是对房地产业发展 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的综合量化反映,由8个分类指数合成运算出综合指数,是房地产市 场景气变化的综合反映,用百分制表示。其数据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房地产统计机构 进行的调查。 “国房景气指数”的编制方法是根据经济周期波动理论和景气指数原理,采用合成 指数的计算方法,从房地产业发展必须同时具备的土地、资金和市场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出发,选择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土地转让收入、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 竣工面积、空置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8个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指数测算, 再以1995年3月为基期对比计算出的综合指数体系。 3、其他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上除中房指数与国房指数外,还有伟业指数、沈房指数、郑 州40指数等多个地方及企业指数,各指数系统基本上采用了与中房或国房指数相似的理 论模型体系,成为地方市场为两大指数系统之外的有益补充。 三、房地产指数的作用 1、反映市场走势 以中房指数为例,价格指数可以反映重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整体行情变化,也可 以反映出不同物业类型变化情况。指数变动可以清晰地描绘出市场发展的周期轨迹,甚 至可以预测未来市场走势。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指 数的变化轨迹,也往往能够反映宏观经济的状况。正是由于指数具有深刻把握市场的能 力,对管理、投资、中介服务等能够产生重要指导作用,才能够成为研究市场的重要工 具。 2、指导业界活动 各级政府可以利用指数了解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和行业结构,从而为调控全国 各行业结构和引导行业发展服务。同时,通过城市指数,各级政府还可以了解各地房地 产的供求情况,并通过各地指数的对比,了解各地房地产业的发展水平,为调整房地产 普的地区结构提供参考。另外,各级政府也可以通过地区房地产指数与其他行业发展水 平的对比,掌握其行业的均衡发展的情况。对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除了指导对行业发 展速度进行调控外,还可以通过与各地指数的对比,了解本地房地产业在全国房地产市 场中所占的地位,更好地作好本地房地产业的发展决策。 对投资商,房地产指数可以使他们及时了解中国房地产业的整体状况和内部结构 及其发展状况,提高其投资时机、投资结构的决策准确程度;中房城市指数可以使他们 了解到各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不同供需状况,在地点选择和物业选择上为之提供帮助,减 少投资风险;通过中房指数的动态比较,可以更好地判断房地产发展所处的周期性价段 ,以把握市场形势,决定或调整投资时机。 对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业,各类房地产可以为之提供咨询的参考,提高咨询机构 对市场发展变化的科学预见和判断能力,有利于房地产投资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房地产指数还能为消费者购房决策提供区位、时点选择的帮助,为其他经 济研究机构、科研人员提供有效的信息及分析工具。 3、市场研究的工具 由于房地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房地产市场房展状况及趋 势的把握,不仅仅是房地产业界人士的需求,更是所以关注国民经济人士的需求。房地 产指数为市场研究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工具,指数的变动轨迹不但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市场 发展的周期轨迹,是经济周期研究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经济景气状况分析与预警研究 的基础。 四、各类指数系统的理论方法比较 以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较具代表性的中房指数与国房指数为例,两种指数在基本 概念、理论架构、调查方法、表现方法等多方面都有较大差异,两种指数可以说是从不 同的方面来反映市场,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补充。 1、理论架构 (1)中房指数是一种修正的拉氏指数,实际操作中以94年11月为基期,以基期北 京市商品房比较价格为基值,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属于定基指数;计算时采用加权平 均方法,权值采用基期时各类物业的规模比重。基期与权值在一定时段内固定,在市场 结构有了较大变化时,调整基期与权值,指数链接采用新旧权值计算后提供转化因子。 中房指数在计算时由于权值固定,并对样本进行了必要的特征因子修正,从而可以消除 权数变化对指数的影响,可以更纯粹地反映“同类同质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使不同历 史时期的指数具有较强可比性。指数剔除市场结构变化影响的作用,可以下面例子说明 。 假设市场上仅有普通住宅A,开发规模1000平方米;高档物业B,开发规模500平方 米。两期销售情况见下表: 一 期 二 期 A B A B 销售面积(m2) 200 50 100 200 销售单价(元/m2) 1000 5000 800 4500 平均价格(元/m2) 1800 3267 可以看出,由于不同项目销售面积变化,即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在房价普遍下降(可以 理解为供求、心理预期、经济形式等变化)的情况下,平均价格不降反升。如果仅仅用 平均价格理解市场,就难以对市场形势、市场发展状况做出正确判断。而以中房指数把 握市场时却可以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下计算时省略样本选择、权值确定、指 数换算等等多个步骤并采用简单算式:Ii=(∑Pi×A0)÷(∑P0×A0)。其中Ii为当期指数 值,Pi为当期价格,A0为基期规模,P0为基期价格。取一期指数为基值1000点。 一 期 二 期 A B A B 物业规模(m2) 1000 500 1000 500 销售单价(元/m2) 1000 5000 800 4500 ∑Pi×A0 3500000 3050000 基值 2333 2033(相对数) 指数值 1000 871 可以看出,指数消除了市场结构的影响,准确把握住了价格变动情况。 (2)国房指数采用了与目前国家统计部门消费价格指数类似的理论架构,属于拉 氏年距同比指数。指数基值以上年同期为100点,权重由专家打分确定。在指数计算中, 权重一直固定,基值不固定。由于国房指数综合了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土地转 让收入、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空置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8个指标 ,属于合成指数,指数的变动实际上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情况。国房指数包容了大 量市场信息,但忽视了指数的横向与纵向可比性。 2、调查方法 中房指数采用了市场抽样调查方法,在对市场商品房项目进行普遍调查的基础之 上,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然后对样本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由于房地产 市场商品的特殊性,即每一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将因销售完毕而退出市场,所以中 房指数系统设计了与股票指数不同的样本替换方案;另外,由于商品...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相关指数含义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升温,力图反映市场走势的各类指数也日益增多,除较早的 中房指数、国房指数外,还出现了上海、深圳、沈阳等许多地方指数以及证券公司、银 行等推出的地产指数,甚至也有媒体推出了房地产指数。一时之间,指数好象成了把握 市场的良药,大有泛滥之势,实际上目前国内大多数指数体系不论是在理论架构还是实 践操作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在样本数据的取得、指数公式的选择、指数的具体测算以 及指数的应用等方面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基本理论 一些经济发达、房地产市场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已较早地涉足房地产价格指数这 一领域,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洪宝川博士在其《探索地价涨落之谜》中,介绍了世 界上流行的11种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大致可归纳为四类。 l、成本投入法 根据建造房地产的各项成本投入(包括材料、人工费等)变化情况,用算术平均 法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这是一种较早期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对于新建成房屋 价格的走势分析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是由于房地产价格并非主要由投入的成本所决定, 所以用房地产投入要素成本的变动来反映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有较大的偏差。目前,这种 方法实际应用较少。 2、加权平均法 该方法包括中位数价格法和算术平均法两种。其基本原理是,以大量的房地产实 际交易案例的基期和报告期的价格之比作为指数,加权的目的在于降低不同交易案例的 特征差异所引起的指数中房地产品质或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偏差。中位数价格法与算术平 均法相比,是利用加权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产品质差异对指数的影响,但并不 能完全消除这一影响,随着时间的变化,房地产品质的差异可能会对指数衡量房地产价 格的变动产生较大的偏误。在国外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实践中,加权平均法多用于地价指 数的编制,而用在住宅价格指数编制上的较少。 3、重复交易法 这是一种能够较好地控制房地产品质影响的方法。它利用房地产的重复交易案例 ,用同一栋房屋在两个时期售出的价格资料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这样,不同的时期考 察相同的房地产,在结构、材料、外部品质等方面都相同,免去了控制房地产品质的麻 烦。该方法在理论上已经相当完整,但是仍有以下缺点:(l)必须有大量的重复交易的 房地产资料,实际实施成本高;(2)重复交易的资料两次交易的期间不能太长,否则品 质固定的假设将会被突破;(3)从指数长期的编制和实施看,重复交易案例需要定期修 正,样本的重新选取和替换则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4、特征价格法 特征价格法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基于特征价格理论。该理论认为,一种多样 性商品具有多方面的不同特征或品质(如房地产商品的面积、楼层、朝向等特征),商 品价格则是所有这些特征的综合反映和表现。当商品某一方面的特征改变时,商品的价 格也会随之改变。特征价格法的基本思路是:将房地产商品价格分解,以显现出各项特 征的隐含价格(implicit Price),在保持房地产特征不变的情况下,将房地产价格变 动中的特征因素分解,从价格的总变动中逐项剔除特征变动的影响,剩下的便是纯粹由 供求关系引起的价格变动。在实际操作上该方法需要大量的房地产交易案例,并有较完 善、系统的房地产统计数据,能够建立回归模型测算出房屋各类属性与房价的关系。 二、国内主要房地产指数简介 中房指数系统于1994年开国内行业之先河,率先推出了各大城市各类物业价格指 数;之后国房指数以及其他地方指数、企业指数纷纷跟进,对业界人士把握房地产市场 脉搏起到了重要作用。 1、中房指数 中房指数系统(CREIS)是“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China Real Estate Index Sy stem)”的简称,它综合运用了加权平均与特征价格的理论方法,理论系统相对比较完善 。 中房指数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产物。1993年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针对当时市场信 息零散、投资行为盲目等状况,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投资决策科学 化提出了建立房地产监控体系的设想,并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情 报中心联合发起了这方面的研究,最后确定以简练、明了、定量的中房指数作为主要形 式,并于1994年底完成了系统的初步设计。1995年1月中房指数系统通过了初步论证,并 开始发布中房北京价格指数。随后又逐步推广到了上海、天津、武汉等主要城市,在国 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和不断完善,1995年9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 中心主持召开了“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的部级评审会。指数系统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 了与会孙尚清、周干峙、厉以宁、萧灼基等专家的一致好评,“系统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房 地产信息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研究成果属于国内首创,在国际上也处于先进行列 ……可以比较全面、及时、定量、客观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态势和变化轨迹,对监控市场 、引导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试运行的效果看,中房指 数已成为各界了解、分析和把握房地产市场态势的重要工具”。课题的完成具有重要的理 论和现实意义。 考虑到房地产业的特点和市场特征,中房指数系统选用了一种调整的拉氏公式作 为基本计算公式: ∑pi 0 qi 0 /∑qi 0 ∑pi t qi 0 I= × =△1 ×△2 ∑p0 0 q0 0 /∑q0 0 ∑pi 0 qi 0 其中第一部分表现为该物业与基准物业的比价指数,包括两方面:1) 两类物业价格的差 异; 2) 物量构成比例的差异。 第二部分表现为该物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价格水平的 变化,为拉氏公式的基本形式。 中房指数系统资料主要来源于市场调查,根据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并进行跟 踪调查,在样本项目达到一定指标后进行更新与替换。 CREIS主要以中房价格指数为主,中房城市指数系列包括反映相应城市(地区)房 地产状况的中房城市指数和中房城市(按功用)分类物业指数,中房城市指数按月或季 度发布。目前,中房指数在搜房研究院的推动下,已经初步形成了重要城市价格指数、 北京写字楼租金指数、重要城市典型住宅价格指数以及中国房地产预警系统等房地产市 场监测体系。 2、国房指数 “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业综合景气指数的简称。它是对房地产业发展 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的综合量化反映,由8个分类指数合成运算出综合指数,是房地产市 场景气变化的综合反映,用百分制表示。其数据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房地产统计机构 进行的调查。 “国房景气指数”的编制方法是根据经济周期波动理论和景气指数原理,采用合成 指数的计算方法,从房地产业发展必须同时具备的土地、资金和市场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出发,选择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土地转让收入、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 竣工面积、空置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8个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指数测算, 再以1995年3月为基期对比计算出的综合指数体系。 3、其他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上除中房指数与国房指数外,还有伟业指数、沈房指数、郑 州40指数等多个地方及企业指数,各指数系统基本上采用了与中房或国房指数相似的理 论模型体系,成为地方市场为两大指数系统之外的有益补充。 三、房地产指数的作用 1、反映市场走势 以中房指数为例,价格指数可以反映重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整体行情变化,也可 以反映出不同物业类型变化情况。指数变动可以清晰地描绘出市场发展的周期轨迹,甚 至可以预测未来市场走势。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指 数的变化轨迹,也往往能够反映宏观经济的状况。正是由于指数具有深刻把握市场的能 力,对管理、投资、中介服务等能够产生重要指导作用,才能够成为研究市场的重要工 具。 2、指导业界活动 各级政府可以利用指数了解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和行业结构,从而为调控全国 各行业结构和引导行业发展服务。同时,通过城市指数,各级政府还可以了解各地房地 产的供求情况,并通过各地指数的对比,了解各地房地产业的发展水平,为调整房地产 普的地区结构提供参考。另外,各级政府也可以通过地区房地产指数与其他行业发展水 平的对比,掌握其行业的均衡发展的情况。对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除了指导对行业发 展速度进行调控外,还可以通过与各地指数的对比,了解本地房地产业在全国房地产市 场中所占的地位,更好地作好本地房地产业的发展决策。 对投资商,房地产指数可以使他们及时了解中国房地产业的整体状况和内部结构 及其发展状况,提高其投资时机、投资结构的决策准确程度;中房城市指数可以使他们 了解到各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不同供需状况,在地点选择和物业选择上为之提供帮助,减 少投资风险;通过中房指数的动态比较,可以更好地判断房地产发展所处的周期性价段 ,以把握市场形势,决定或调整投资时机。 对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业,各类房地产可以为之提供咨询的参考,提高咨询机构 对市场发展变化的科学预见和判断能力,有利于房地产投资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房地产指数还能为消费者购房决策提供区位、时点选择的帮助,为其他经 济研究机构、科研人员提供有效的信息及分析工具。 3、市场研究的工具 由于房地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房地产市场房展状况及趋 势的把握,不仅仅是房地产业界人士的需求,更是所以关注国民经济人士的需求。房地 产指数为市场研究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工具,指数的变动轨迹不但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市场 发展的周期轨迹,是经济周期研究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经济景气状况分析与预警研究 的基础。 四、各类指数系统的理论方法比较 以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较具代表性的中房指数与国房指数为例,两种指数在基本 概念、理论架构、调查方法、表现方法等多方面都有较大差异,两种指数可以说是从不 同的方面来反映市场,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补充。 1、理论架构 (1)中房指数是一种修正的拉氏指数,实际操作中以94年11月为基期,以基期北 京市商品房比较价格为基值,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属于定基指数;计算时采用加权平 均方法,权值采用基期时各类物业的规模比重。基期与权值在一定时段内固定,在市场 结构有了较大变化时,调整基期与权值,指数链接采用新旧权值计算后提供转化因子。 中房指数在计算时由于权值固定,并对样本进行了必要的特征因子修正,从而可以消除 权数变化对指数的影响,可以更纯粹地反映“同类同质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使不同历 史时期的指数具有较强可比性。指数剔除市场结构变化影响的作用,可以下面例子说明 。 假设市场上仅有普通住宅A,开发规模1000平方米;高档物业B,开发规模500平方 米。两期销售情况见下表: 一 期 二 期 A B A B 销售面积(m2) 200 50 100 200 销售单价(元/m2) 1000 5000 800 4500 平均价格(元/m2) 1800 3267 可以看出,由于不同项目销售面积变化,即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在房价普遍下降(可以 理解为供求、心理预期、经济形式等变化)的情况下,平均价格不降反升。如果仅仅用 平均价格理解市场,就难以对市场形势、市场发展状况做出正确判断。而以中房指数把 握市场时却可以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下计算时省略样本选择、权值确定、指 数换算等等多个步骤并采用简单算式:Ii=(∑Pi×A0)÷(∑P0×A0)。其中Ii为当期指数 值,Pi为当期价格,A0为基期规模,P0为基期价格。取一期指数为基值1000点。 一 期 二 期 A B A B 物业规模(m2) 1000 500 1000 500 销售单价(元/m2) 1000 5000 800 4500 ∑Pi×A0 3500000 3050000 基值 2333 2033(相对数) 指数值 1000 871 可以看出,指数消除了市场结构的影响,准确把握住了价格变动情况。 (2)国房指数采用了与目前国家统计部门消费价格指数类似的理论架构,属于拉 氏年距同比指数。指数基值以上年同期为100点,权重由专家打分确定。在指数计算中, 权重一直固定,基值不固定。由于国房指数综合了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土地转 让收入、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空置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8个指标 ,属于合成指数,指数的变动实际上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情况。国房指数包容了大 量市场信息,但忽视了指数的横向与纵向可比性。 2、调查方法 中房指数采用了市场抽样调查方法,在对市场商品房项目进行普遍调查的基础之 上,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然后对样本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由于房地产 市场商品的特殊性,即每一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将因销售完毕而退出市场,所以中 房指数系统设计了与股票指数不同的样本替换方案;另外,由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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