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担保课纲

  培训讲师:杨国忱

讲师背景:
杨国忱老师银行授信风险管理专家38年银行信贷工作经验14年省级行信贷和保全处长工作经历14年两家省级行主管信贷、合规、保全和风险副行长经历国际风险管理师认证(FRM)曾任:工行、交行省分行信贷、保全处长曾任: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主管风控副行长曾 详细>>

杨国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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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抵押担保课纲详细内容

民法典抵押担保课纲

民法典及最高法院判例背景下:
抵押担保170个法律和操作风险及对策

课程背景:民法典、解释、判例,对银行防范贷款风险、清收保全不良贷款有重大
深远影响,讲解179个问题及对策,匹配104个经典案例,授课时间1天时间
授课对象:支行个贷客户经理、对公客户经理,营销人员、保全人员、授信审查审
批人员,支行行长、分行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合同效力12个问题及对策
一、民法典三大类导致: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无效
二、借款合同无效六种情形
三、案例1:银行不尽职:判决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效
四、借款合同无效后果
五、违反金融监管规章:两种情形 认定合同无效 纪要第1条
六、金融规章直接作为法院认定:权利义务责任 纪要第2条
七、银行的格式合同条款:被认定无效,风险及对策
案例2:开发商不交房 格式条款无效 借款人不用偿还银行贷款
八、借名贷款,由谁偿还 纪要第6条、第7条
案例3:银行对借名贷款不知情,名义借款人还款
九、银行收贷顺序:新规定及对策
案例4:银行可以按合同约定:先收罚息和复利
案例5:金融机构贷款综合年利率:司法保护上限24%
十、案例6:银行收费未提供服务:扣减贷款本金或利息
案例7:律师费不在LPR四倍范畴,仍由被告承担
案例8:借款合同约定10%违约金有效
十一、七个方面确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十二、合同签字、盖章:法律效力
第二章 诉讼时效6个问题及对策
一、案例9:录音或短息催收:中断诉讼时效
二、案例10:下落不明:催收公告产生中断时效
三、案例11:未下落不明刊登催收公告:不中断时效
四、确保公告催收有效的方法
五、案例12:一般快递催收未确认送达时:不中断时效
六、起诉后又撤诉:中断时效
第三章 担保32个问题及对策
一、担保须具有三性
二、集团公司担保:作用非常有限
三、确保担保合法有效 :四种情形
案例13:加盖公章名章,章程不连续,担保无效
四、上市公司担保:七种情形须股东大会决议
五、什么情形上市公司担保有效,四个重点
六、哪些担保没有机关授权决议:担保也有效
七、担保合同无效,各方承担的责任
八、案例14:为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无授权:担保无效
九、案例15:章程未明确担保机关:仅签字盖章担保无效
十、案例16:保理款偿还原贷款:保证人不知情免责
十一、案例17:银行知道贷款被挪用:保证人免责
十二、案例18:保证合同补填内容晚签订时间:不承担保责任
十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担保无效
案例19:事业单位法人出具承诺函担保无效
十四、担保范围:不能大于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
十五、借新还旧的保证人:在什么情况承担担保责任
十六、银行明知续贷资金偿还过桥资金:新增保证人免责
十七、未约定顺序:保证人对抵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十八、欺诈保证人:保证人可诉讼撤销该保证行为
十九、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二十、超时效盖章没达成新的保证:仍不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20:超时效盖章没达成新的保证: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十一、案例21:邮件视合同补充约定,连带变按份额
二十二、保证人主张:担保无效或不承担保证责任七种情形
二十三、案例22:担保公司担保:审核是否超过净资产15%
二十四、案例23:担保决议须面签,特殊情况主张有效
二十五、案例24:合同文本填写齐全再签字盖章 空白耽误时间
二十六、案例25:保证合同约定条款:背景操作瑕疵 担保有效
二十七、案例26:合规受托监管:二手流关联 主张免责不支持
二十八、案例27:合同约用途宽泛,即使变更用途,担保有效
解读:保证人以贷款资金被挪用,抗辩担保免责:五种情形
解读:最高法院判例,保证人以挪用贷款主张免:银行六大理由
二十九、保证人以公章虚假主张担保无效,银行四个突破口
案例28:保证人以保证合同加盖非备案公章 主张免责不支持
案例29:银行未办妥预抵押登记致物保丧失,阶段性担保免责
三十、债务加入承担连带责任: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三十一、案例30:债务加入没有相应授权无效
三十二、补充完善保证合同:五个重点内容
第四章 房屋抵押51个问题及对策
七种权利优先于银行抵押权
一、第一个优先银行抵押权:拆迁补偿安置权
案例31:拆迁补偿安置权,优先抵押权
二、第二个优先银行抵押权:消费者购买的唯一住房权利
案例32:最高法院判例唯一住房掌握标准
最高法院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批复法释〔2023〕1号
三、第三个优先银行抵押权:抵押前拖欠土地和房屋税款
四、第四个优先银行抵押权:建设工程价款
4.1、在建工程抵押合规性风险:对策
4.2、防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银行抵押权:五个对策
4.3、在建工程抵押:有效范围
4.4、在建工程:完工风险及对策
4.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三个条件
4.6、工程款仅本金优先受偿
4.7、主张房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银行重点审核四项内容
案例33:建设工程价款利息和违约金:不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
案例34:工程款不具备优先权: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案例35:抵押物被抵偿工程款:银行抵押物丢失
案例36: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无效
案例37:工程款不能就房屋对应土地拍卖款优先受偿
案例38:承包人出具虚假工程款收款证明,工程价款没优先
五、第五个优先银行抵押权:抵押房屋设立居住权
六、第六个优先银行抵押权: 抵押登记前已出租
6.1、防范抵押物:已经租赁五个措施
6.2、假租两种方法:解决虚假出租对抗银行抵押权四种办法
案例39:转款未写明租金,不能优先银行抵押权
案例40:承租人不能以未接到拍卖抵押物通知:主张撤销拍卖
案例41:承租人主张带租拍卖抵押物:不支持
案例42:租赁在先可带租拍卖,清收不良贷款
案例43:租赁权对抗抵押权,以设立占有为标准
七、案例44:抵押房屋已出售,即使办理他项抵押无效
八、案例45:银行同意出售抵押房屋,必须控制价款
九、变更抵押权顺位:影响实现抵押权
十、案例46:银行对未登记有过错,减轻抵押人赔偿责任
十一、案例47:抵押清单填写有问题,减少抵押担保金额
十二、案例48:银行知间接改变用途,第三抵押人免责
十三、土地抵押后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十四、案例49:伪造资料骗贷,已售房抵押:银行诉求不支持
十五、抵押财产毁灭征收:就保险金补偿金优先受偿
案例50:抵押权人对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
十六、抵押预告登记:法律效力,防控风险六项措施
案例51:按揭贷款房屋预抵押有效,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十七、案例52:假按揭套取贷款:预抵押房屋仍有效
十八、案例53:确定未抵押土地优先受偿:面积的标准
十九、未成年人名下房屋抵押:有效的情形
案例54:未成年房屋抵押有效
二十、案例55:购买开发商的商用房:不优先银行抵押权
二十一、案例56:抵押物是赃款购置:符五个条件仍优先受偿
二十二、借新还旧抵押有效:三个办法
二十三、个人用房屋抵押:核实共有人四个方法
案例57:隐瞒婚姻,声明单身,抵押共同财产有效
二十四、抵押财产担保范围:以抵押登记记载为准
案例58:抵押担保范围约定不一致,以登记为准的判例
二十五、《九民会议纪要》第58条:抵押财产担保范围
案例59:抵押范围约定不一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十六、自然资源部文件明确登记记载抵押财产担保范围
二十七、以前抵押登记仅写本金:四个补救措施
二十八、民法典:对最高额抵押规定
二十九、最高额抵押:续作前被查封,没有优先权风险及对策
三十、案例60:已贷款纳入最高额抵押:未变更登记仍有效
三十一、案例61:以抵押登记确定最高额抵押:优先受偿范围
三十二、防控最高额抵押: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六个措施
三十三、抵押财产可转让:风险及对策
三十四、解读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第43条
三十五、抵押登记约定:禁止转让抵押的不动产
三十六、银行可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依据和办法
三十七、不是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就万无一失
三十八、案例62:抵押物流拍不抵债:可拍卖债务人其他财产
三十九、案例63:借款人财产不便执行:可执一般保证人财产
四十、案例64:银行不同意抵押物抵债:不丧失优先受偿权
四十一、案例65:首封不抵债解封:轮候可直按保留价裁定抵
四十二、抵押物原则上不抵债:非抵押物把握好抵债机会
四十三、非抵押物抵债:具备的八个条件
附:拍卖财产:常规拍卖5次抵债时机,网络拍卖4次抵债时机
四十四、案例66:协议以房抵债解他项未更名:其他法院执行
四十五、案例67:抵债房产未过户虽占有:也不排除执行
四十六、案例68:法院调解房抵债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执行
四十七、案例69:裁定房抵债未更名被查封:不影响抵债效力
四十八、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律依据和方法
四十九、案例70:贷时评估价高:影响处置,影响法院评估价
五十、六个措施促使抵押物或查封物:尽可能拍卖变现
五十一、增加贷后管理:搜集低价无偿转移财产证据,撤销权
案例71:查找低价转让财产证据,行使撤销权收不良443万
附:2022年全国拍卖房屋成交率19%表格
附:司法拍卖房屋:各方承担的税费
第五章 土地抵押12个问题及对策
一、无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及对策
案例72:诉讼查封抵押土地,防止土地被无偿收回
案例73:闲置土地被查封后不能无偿收回
二、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审判若干疑难问题意见第27条
三、最高院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复函 ﹝2023﹞33号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及对策
五、划拨土地抵押:用不用有关部门批准
六、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七、抵押的土地设置地役权:风险及对策
八、防范抵押土地:出租、地役权五个对策
九、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无效
十、改变土地约定用途:可解除土地转让合同
十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银行没优先权
十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列入破产财产
第六章 动产抵押和质押16个问题及对策
四种权利:优先于银行动产抵押权
一、抵押给银行的动产:已设立留置权
二、抵押银行动产:设超级优先权
三、动产浮动抵押:新购入动产设置了优先权
四、抵押动产被合法出售:银行失去抵押权
五、防范抵押动产被转让措施
案例74:银行未尽义务,船舶抵押虽登记抵押无效
六、动产抵押:能有效控制风险措施
七、动产质押:无效或不能缓释风险五种情形
八、动产质押:质权有效设立条件
九、案例75:银行不能控制质押动产:不能行使质权
十、案例76:银行未控制质押物:法院判决质押无效
十一、案例77:借款人私售质押物:监管承担30%赔偿责任
十二、案例78:欠监管费监管公司退出:质押煤没优先受偿权
十三、案例79:银行未指令私自放货:监管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银行防控动产抵质押风险:八项措施
十五、 同一财产抵押权、质权并存时:清偿顺序
案例80:动产抵押、质押清偿顺序
十六、银行不得擅自处分质押财产,妥善保管质押财产
第七章 应收账款质押保理25个问题及对策
一、应收账款保理或质押:12个风险点
二、应收账款保理或质押:受偿顺序 民法典第768条
三、虚假应收账款保理怎么办? 民法典第763条
四、应收账款保理,变更交易合同怎么办?民法典第765条
五、确认质押的应收账款:又以不存在怎么办
六、质押的应收账款没有确认:有效情形
七、确认质押应收账款:回款路径
八、应收账款保理、质押同时存在:谁优先受偿
案例81:未确认应收账款,以登记主张优先不支持
九、案例82:未按规定操作:保理合同认定借款合同
十、案例83:虚假应收款质押盖章,次债务人50%赔偿责任
十一、案例84:虚构应收侵权:次债务人承担80%连赔责任
十二、案例85:面签应收款转让盖章虚假:保理变成信用
十三、案例86:次债务人配合虚增应收款质押:视债务加入
十四、案例87:确认质押应收款真实又以不存在:法院不支持
十五、案例88:验货确认应收款又以质量不合格:拒付不支持
十六、案例89:应收转让盖非备案公章、且无人签字:不承担
十七、纪要第9条:保理款受偿顺序新规定
十八、保理应收账款虚假:三种情形,保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十九、案例90:虚构应收款质押:骗取银行贷款3亿
二十、案例91:银行可直接向:质押应收款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十一、约定次债务人:在应收保理范围内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二十二、防控应收账款保理或质押风险:八个措施
二十三、12个方面核实确认大体有这么多应收账款
二十四、认真履职,避免被法院认定未尽职,而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五、履行通知义务,锁定还款来源:避免债务人自行清偿
第八章 权利质押7个问题及对策
一、可质押:权利种类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五个条件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四个条件
四、案例92:银行股权质押登记被伪造注销:形成不良
五、案例93:特许经营权不宜拍卖:其应收账款优先
六、案例94:银行对信用证提单货物:享有质权优先受偿
七、案例95: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间接质押无效
第九章 保证金10个问题及对策
一、银承、信用证保证金有效设立:六个条件
二、不影响保证金账户纯洁性:五种情形
三、授信客户保证金账户被冻结:银行采取三个措施
四、案例96:符合条件即使保证金浮动,不影响保证金效力
五、案例97:开发商保证金账户资金浮动:符条件保证金有效
六、案例98:银承保证金特定化和占用:银行优先受偿
七、保证金账户未特定化,扣划他行保证金1860万元收回不良
八、依法清收: 争取从被执行人保证金账户扣划资金
九、法院能否冻结银行贷款账户?
十、法院冻结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不能自行解冻
第十章 银行担保8个问题及对策
一、法人分支机构:担保是否有效
二、案例99:承诺续贷还过桥:判决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三、案例100:银行部门承诺续贷:构成债务加入
四、案例101:加盖支行业务专用章: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五、案例102:分行主管负责人承诺: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六、案例103:支行副行长口头承诺续贷还过桥:银行连带
七、案例104:客户经理虚假陈述过桥还贷:银行承侵权赔偿
八、银行参与或承诺过桥还贷:五大风险
小结:确保清收不良有财产保全5项措施,避免保证人抗辩免责7项措施,快速推荐
清收速度6项措施,确保抵押物或者查封物拍卖变现6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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