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业务座谈(ppt)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人事业务座谈(ppt)
人事业务座谈
人员进用
• 人员类别:
– 职员、教师、行政助理、计划助理
• 进用程序:
– 职员:依据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人事室办理)
– 教师:
• 由系所提出经由三级三审程序
•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教师聘任办法
• 流程及审核的重点(后续)
– 行政助理:
• 学术单位:由用人单位签陈核准用人后,依规定公开甄选。甄选结果提经各系所院务会议通过,将甄审结果(提列正取及备取人员)送本室提职员甄审委员会审议,并通知正备取人员参加甄审会甄试。会议结果陈校长核定后进用。
• 行政单位:由用人单位签陈核准用人后,人事室依规定办理公开甄选。
– 计划助理:
• 由各计划主持人自行进用(仍须依规定办理报到及离职手续)。
• 差假由各计划主持人自行列管。
教师聘任
– 流程及形式审核的重点
• 任用资格
– 学经历证明文件—学位送审、教师证书等
» 国外学历:应经查证或验证、出入境证明(博士学位须累计在当地学校修业时间至少满16个月)、成绩单、修业情形一览表
– 近5年同一等级参考著作
– 本校拟聘教师资料表(一)、(二)
• 所提供参考著作
– 外文书写者,请提供中文摘要
– 合著者,请提供合着人证明
– 二篇以上者,须有关联性
– 代表著作的刊登时间
– 代表著作若为论文改写者,请说明其创新性及延续性
– 须为出版专书或期刊论文
– 其它报告或研究计划,则以参考数据方式列出
• 国立大学自审学校教师无须送外审
• 送本室资料
– 送外审数据分为三部分:拟聘教师履历资料(含学经历、研究专长、著作目录、重要学经历证件复印件、教师证书复印件,不须装订)、代表著作、参考著作
– 系(所)、院教评会会议纪录、拟聘教师名单、应征教师名册,各一份
– 外审委员名单(须弥封)
– 本校拟聘教师资料表(一)、(二)
任用
• 到职
– 专任教师:每年8月1日及2月1日统一报到(开学前另行办理新进教师座谈会) ;特殊情形另案签准(薪资自报到日起薪)
– 行政助理、职员个别报到
• 行政助理劳保须当日加退保,无法溯及既往
– 到职会办单
– 兼任教师:
• 每学期开学前应函送兼任教师原服务机关同意兼课
• 教育部规定兼课最多4小时
• 行政助理叙薪
– 依据本校行政(教学)助理支给报酬标准表
– 新进人员自各学历等级最低薪点支酬
– 服务至年终满一年并经考核表现优良者,得提叙一级薪点支酬,但以提叙至各该等级之最高薪点为限;未满一年者不予提叙薪点
– 在聘雇期间取得较高学历时,得于取得毕业证书之次月,检附证件向人事室申请按新学历之最低俸级改支;如原支报酬标准高于新学历之最低报酬标准,按原叙俸级支酬
教师升等
• 依据本校教师升等办法
– 流程及形式审核的重点
• 年资
• 履历资料
• 所提供代表著作
– 外文书写者,请提供中文摘要
– 合著者,请提供合着人证明
– 二篇以上者,须有关联性
– 代表著作的刊登时间
– 代表著作若为论文改写者,请说明其创新性及延续性
• 所提供参考著作
– 须为出版专书(已出版)或期刊论文(接受函)
– 其它报告或研究计划,则以参考数据方式列出
• 送本室资料
– 送外审数据分为三部分:拟升等教师履历资料(含学经历、研究专长、著作目录、重要学经历证件复印件、教师证书复印件、不须装订)、代表著作、参考著作
– 系(所)、院教评会会议纪录
– 外审委员名单(须弥封)
– 本校教师升等系(所)、院教评会考评表
教师升等
• 本校已研拟修正教师升等评分原则
• 初步共识
– 教师升等评分标准分为研究(70%)、教学(20%)、服务(10%),并以著作外审及格分数70分作为升等门坎
– 不同等级教师升等,著作外审评分标准依据教育部所订「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著作审查意见表」所订评分项目及标准,并区分理工类科及人文社会类科 (以分数呈现)
– 研拟研究、教学、服务成绩评核的具体指标
教师员额控管
• 依据本校教师员额配置原则计算
– 前一年的开课钟点数
– 最新的现有员额数
• 每学期末会e-mail各单位核对
– 钟点数-由教务处提供
– 员额
• 教师
– 专任教师
– 兼任教师(停聘应以便函通知人事室以便更新数据)
• 行政人力
差假管理
• 法令依据:
–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 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
– 教师请假规则
– 本校教职员国内外公假(差)申请要点
– 本校职员加班管制要点
• 常见提问
– 三天以上由一层决行,未满三天者,由二层决行
– 出国
• 出国申请书
• 请假
– 休假、公假、补休
• 无论是否兼行政职务,暑假期间出国均须填写出国申请书
• 出国路程假规定
– 除亚太地区及中国大陆核给前后共4天路程外,其余地区均核给前后共6天路程
– 提前出发或延后回程者,对于依本要点规定核定公假(差)期限以外之日数,请依规定办理请假,并于出国申请单或出差单上注明
– 休假、婚假、丧假每次请假应至少半日;事假、病假、产前假,得以时计
– 补休统一规定于6个月内补休完毕
– 公假、公差、公出区别
• 公假:请假规则规定
• 公差:奉派处理公务(出差地点距本校30公里以上)
• 公出:奉派处理公务,属短时间或短距离
– 弹性工作时间
• 正常时间:8:00-17:00
• 弹性时间:7:30-17:30
• 下午请假:上午满4小时即可下班
• 上午请假:下午无弹性(即13:00至17:00)
– 加班
• 可支领加班费者,每日最多4小时、每月最多20小时
• 可加班补休
• 未满1小时不计
– 休假
• 行政助理:满一年后,次年有7天
• 职员:来年按比例核给
• 休假旅游补助(职员及兼行政职教师才有)
– 须「异地且隔夜」之消费
– 旅行业」或「旅宿业」 ,不受「异地」及「隔夜」规定之限制
– 休假须注明申请国民旅游卡补助
– 超过14日之休假,补助国内旅游每日600元
教师相关业务
• 系(所)主任遴选
– 资格条件已修订为副教授(以一任为限)
• 各级教评会设置办法
– 通过的门坎
– 回避原则
• 自行回避
• 申请回避
• 升等办法
– 通过的门坎
– 服务及教学评量指标
– 回避原则
– 申覆规定(期限为30日)
• 教师评鉴
– 依据本校教师评量办法暨其施行细则
– 对象:任职本校开始计算,至第五年须接受评量,尔后每满三年评量一次(期间计算:1.扣除留职停期间及女性教师产假期间,2.借调期间折半计算)
– 每年的9月份提供受评鉴名册,逐级于10、11、12月经教评会审议。
– 于本校教师评量办法通过前(94年2月25日)已到任之专任教师,自教师评量办法通过后第5年开始第一次评量
教师相关业务
• 出国讲学及研究进修
– 本校申请出国讲学及国内外研究进修办法
• 适用对象:本校专任教师,于本校服务满二年以上
• 须经三级三审
• 申请人数每学年每系(所)以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十分之一为原则,未满十人者以十人计。但出国讲学、研究进修期间在一个月以内,或在寒、暑假期间,不影响教学研究工作者,不受前开人数比例之限制。
• 出国讲学、国内外研究进修期间如不超过一个月或在寒、暑假期间,不影响教学者,得经系(所)教评会审查通过后,循行政程序签陈核定。
• 申请者如兼任行政职务,出国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者,应免兼行政职务;未满三个月者,应觅妥适当之代理人员,循行政程序核准。
• 三个月内,提出讲学、研究或进修报告
• 教授休假研究
– 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办法
• 连续服务七学期以上,得申请休假研究一学期;七学年以上,得申请休假研究一学年,并得以一学期为单位分段申请,分段休假研究应于核准休假之学年度起两学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每学期教授休假研究及出国进修、研究、讲学人数,以每系(所)专任教师人数百分之十五为限
• 须经三级三审
• 返校三个月内就从事之研究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
• 休假研究期满返校服务满二年后方得以其它方式在国内、外进修、研究、讲学
教育训练
• 训练—每年暑假期间
– 公务人员每年应有30小时终身学习时数,其中1小时应为数字学习时数
– 97年终身学习时数提高为40小时
• 终身学习时数的登录
– 登录学习时数者,请签陈核准后,填列登录表格后,由本室上网登录(含学分班或在职专班之校外公务人员、演讲等)
教育部第二阶段授权教师资格审查
• 教育部自96学年度起授权各大学自行审查所有以学位送审或著作送审之讲师及助理教授资格,凡于96年8月1日起向系所教评会提出新聘或升等之讲师或助理教授者,由各校自行办理审查
• 为配合前开授权时程,应注意下列事项:
– 学校应对送审人之专门著作(含学位论文、技术报告、作品与成就证明)建立严谨之外审制度。如学校仅采一级(次)外审者,审查人人数不宜少于5位,且通过门坎不得低于4人。
– 学校应于审查意见表上适时提醒审查人关于学校自行审查之案件,已毋须报部复审,其审查意见与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审送审人研究成果之最终依据。
• 本校因应措施
– 有关讲师及助理教授职级之著作审查意见表,拟加注「本案为自行审查之案件,已毋须报部复审,其审查意见与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审送审人研究成果之最终依据」
– 对送审人之专门著作之外审,目前本校仅采一级(次)外审者,审查人数为3人,与教育部所订之「外审人员不宜少于5位,且通过门坎不得低于4人」之规定不符,本校将采院级及校级二级外审,每一审级外审人员不宜少于3位,且通过门坎不得少于2人,以符上开之规定。
配合授权教师资格审查访视作业
• 教育部预订11月初至本校访视
• 访视重点
– 学校概况
– 教评会组成及运作
– 教师聘任及升等审查情形
– 教学、研究、辅导与服务之评量方式与指标
访视重点
– 教师评鉴及教学研究奖励
– 申诉制度
– 著作抄袭及其它学术上不正当行为之处理情形
– 未来改进措施
• 请各系所院重新检视相关法令规定
• 各系(所)、院应准备资料
– 各级教评会组成及运作数据,包含法令规定、如何推选委员、教评会会议记录等。
– 申覆数据,包含法令规定、处理案件。
其它
• 文康活动
• 健康检查经费补助(40岁以上教师及公务人员每二年一次)
• 子女教育补助、生日礼券(教师及公务人员)
• 离职储金
• 谢谢你的参与
• 希望今天的简报对你的业务有所帮助
• 如有其它问题请提出
人事业务座谈(ppt)
人事业务座谈
人员进用
• 人员类别:
– 职员、教师、行政助理、计划助理
• 进用程序:
– 职员:依据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人事室办理)
– 教师:
• 由系所提出经由三级三审程序
•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教师聘任办法
• 流程及审核的重点(后续)
– 行政助理:
• 学术单位:由用人单位签陈核准用人后,依规定公开甄选。甄选结果提经各系所院务会议通过,将甄审结果(提列正取及备取人员)送本室提职员甄审委员会审议,并通知正备取人员参加甄审会甄试。会议结果陈校长核定后进用。
• 行政单位:由用人单位签陈核准用人后,人事室依规定办理公开甄选。
– 计划助理:
• 由各计划主持人自行进用(仍须依规定办理报到及离职手续)。
• 差假由各计划主持人自行列管。
教师聘任
– 流程及形式审核的重点
• 任用资格
– 学经历证明文件—学位送审、教师证书等
» 国外学历:应经查证或验证、出入境证明(博士学位须累计在当地学校修业时间至少满16个月)、成绩单、修业情形一览表
– 近5年同一等级参考著作
– 本校拟聘教师资料表(一)、(二)
• 所提供参考著作
– 外文书写者,请提供中文摘要
– 合著者,请提供合着人证明
– 二篇以上者,须有关联性
– 代表著作的刊登时间
– 代表著作若为论文改写者,请说明其创新性及延续性
– 须为出版专书或期刊论文
– 其它报告或研究计划,则以参考数据方式列出
• 国立大学自审学校教师无须送外审
• 送本室资料
– 送外审数据分为三部分:拟聘教师履历资料(含学经历、研究专长、著作目录、重要学经历证件复印件、教师证书复印件,不须装订)、代表著作、参考著作
– 系(所)、院教评会会议纪录、拟聘教师名单、应征教师名册,各一份
– 外审委员名单(须弥封)
– 本校拟聘教师资料表(一)、(二)
任用
• 到职
– 专任教师:每年8月1日及2月1日统一报到(开学前另行办理新进教师座谈会) ;特殊情形另案签准(薪资自报到日起薪)
– 行政助理、职员个别报到
• 行政助理劳保须当日加退保,无法溯及既往
– 到职会办单
– 兼任教师:
• 每学期开学前应函送兼任教师原服务机关同意兼课
• 教育部规定兼课最多4小时
• 行政助理叙薪
– 依据本校行政(教学)助理支给报酬标准表
– 新进人员自各学历等级最低薪点支酬
– 服务至年终满一年并经考核表现优良者,得提叙一级薪点支酬,但以提叙至各该等级之最高薪点为限;未满一年者不予提叙薪点
– 在聘雇期间取得较高学历时,得于取得毕业证书之次月,检附证件向人事室申请按新学历之最低俸级改支;如原支报酬标准高于新学历之最低报酬标准,按原叙俸级支酬
教师升等
• 依据本校教师升等办法
– 流程及形式审核的重点
• 年资
• 履历资料
• 所提供代表著作
– 外文书写者,请提供中文摘要
– 合著者,请提供合着人证明
– 二篇以上者,须有关联性
– 代表著作的刊登时间
– 代表著作若为论文改写者,请说明其创新性及延续性
• 所提供参考著作
– 须为出版专书(已出版)或期刊论文(接受函)
– 其它报告或研究计划,则以参考数据方式列出
• 送本室资料
– 送外审数据分为三部分:拟升等教师履历资料(含学经历、研究专长、著作目录、重要学经历证件复印件、教师证书复印件、不须装订)、代表著作、参考著作
– 系(所)、院教评会会议纪录
– 外审委员名单(须弥封)
– 本校教师升等系(所)、院教评会考评表
教师升等
• 本校已研拟修正教师升等评分原则
• 初步共识
– 教师升等评分标准分为研究(70%)、教学(20%)、服务(10%),并以著作外审及格分数70分作为升等门坎
– 不同等级教师升等,著作外审评分标准依据教育部所订「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著作审查意见表」所订评分项目及标准,并区分理工类科及人文社会类科 (以分数呈现)
– 研拟研究、教学、服务成绩评核的具体指标
教师员额控管
• 依据本校教师员额配置原则计算
– 前一年的开课钟点数
– 最新的现有员额数
• 每学期末会e-mail各单位核对
– 钟点数-由教务处提供
– 员额
• 教师
– 专任教师
– 兼任教师(停聘应以便函通知人事室以便更新数据)
• 行政人力
差假管理
• 法令依据:
–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 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
– 教师请假规则
– 本校教职员国内外公假(差)申请要点
– 本校职员加班管制要点
• 常见提问
– 三天以上由一层决行,未满三天者,由二层决行
– 出国
• 出国申请书
• 请假
– 休假、公假、补休
• 无论是否兼行政职务,暑假期间出国均须填写出国申请书
• 出国路程假规定
– 除亚太地区及中国大陆核给前后共4天路程外,其余地区均核给前后共6天路程
– 提前出发或延后回程者,对于依本要点规定核定公假(差)期限以外之日数,请依规定办理请假,并于出国申请单或出差单上注明
– 休假、婚假、丧假每次请假应至少半日;事假、病假、产前假,得以时计
– 补休统一规定于6个月内补休完毕
– 公假、公差、公出区别
• 公假:请假规则规定
• 公差:奉派处理公务(出差地点距本校30公里以上)
• 公出:奉派处理公务,属短时间或短距离
– 弹性工作时间
• 正常时间:8:00-17:00
• 弹性时间:7:30-17:30
• 下午请假:上午满4小时即可下班
• 上午请假:下午无弹性(即13:00至17:00)
– 加班
• 可支领加班费者,每日最多4小时、每月最多20小时
• 可加班补休
• 未满1小时不计
– 休假
• 行政助理:满一年后,次年有7天
• 职员:来年按比例核给
• 休假旅游补助(职员及兼行政职教师才有)
– 须「异地且隔夜」之消费
– 旅行业」或「旅宿业」 ,不受「异地」及「隔夜」规定之限制
– 休假须注明申请国民旅游卡补助
– 超过14日之休假,补助国内旅游每日600元
教师相关业务
• 系(所)主任遴选
– 资格条件已修订为副教授(以一任为限)
• 各级教评会设置办法
– 通过的门坎
– 回避原则
• 自行回避
• 申请回避
• 升等办法
– 通过的门坎
– 服务及教学评量指标
– 回避原则
– 申覆规定(期限为30日)
• 教师评鉴
– 依据本校教师评量办法暨其施行细则
– 对象:任职本校开始计算,至第五年须接受评量,尔后每满三年评量一次(期间计算:1.扣除留职停期间及女性教师产假期间,2.借调期间折半计算)
– 每年的9月份提供受评鉴名册,逐级于10、11、12月经教评会审议。
– 于本校教师评量办法通过前(94年2月25日)已到任之专任教师,自教师评量办法通过后第5年开始第一次评量
教师相关业务
• 出国讲学及研究进修
– 本校申请出国讲学及国内外研究进修办法
• 适用对象:本校专任教师,于本校服务满二年以上
• 须经三级三审
• 申请人数每学年每系(所)以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十分之一为原则,未满十人者以十人计。但出国讲学、研究进修期间在一个月以内,或在寒、暑假期间,不影响教学研究工作者,不受前开人数比例之限制。
• 出国讲学、国内外研究进修期间如不超过一个月或在寒、暑假期间,不影响教学者,得经系(所)教评会审查通过后,循行政程序签陈核定。
• 申请者如兼任行政职务,出国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者,应免兼行政职务;未满三个月者,应觅妥适当之代理人员,循行政程序核准。
• 三个月内,提出讲学、研究或进修报告
• 教授休假研究
– 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办法
• 连续服务七学期以上,得申请休假研究一学期;七学年以上,得申请休假研究一学年,并得以一学期为单位分段申请,分段休假研究应于核准休假之学年度起两学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每学期教授休假研究及出国进修、研究、讲学人数,以每系(所)专任教师人数百分之十五为限
• 须经三级三审
• 返校三个月内就从事之研究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
• 休假研究期满返校服务满二年后方得以其它方式在国内、外进修、研究、讲学
教育训练
• 训练—每年暑假期间
– 公务人员每年应有30小时终身学习时数,其中1小时应为数字学习时数
– 97年终身学习时数提高为40小时
• 终身学习时数的登录
– 登录学习时数者,请签陈核准后,填列登录表格后,由本室上网登录(含学分班或在职专班之校外公务人员、演讲等)
教育部第二阶段授权教师资格审查
• 教育部自96学年度起授权各大学自行审查所有以学位送审或著作送审之讲师及助理教授资格,凡于96年8月1日起向系所教评会提出新聘或升等之讲师或助理教授者,由各校自行办理审查
• 为配合前开授权时程,应注意下列事项:
– 学校应对送审人之专门著作(含学位论文、技术报告、作品与成就证明)建立严谨之外审制度。如学校仅采一级(次)外审者,审查人人数不宜少于5位,且通过门坎不得低于4人。
– 学校应于审查意见表上适时提醒审查人关于学校自行审查之案件,已毋须报部复审,其审查意见与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审送审人研究成果之最终依据。
• 本校因应措施
– 有关讲师及助理教授职级之著作审查意见表,拟加注「本案为自行审查之案件,已毋须报部复审,其审查意见与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审送审人研究成果之最终依据」
– 对送审人之专门著作之外审,目前本校仅采一级(次)外审者,审查人数为3人,与教育部所订之「外审人员不宜少于5位,且通过门坎不得低于4人」之规定不符,本校将采院级及校级二级外审,每一审级外审人员不宜少于3位,且通过门坎不得少于2人,以符上开之规定。
配合授权教师资格审查访视作业
• 教育部预订11月初至本校访视
• 访视重点
– 学校概况
– 教评会组成及运作
– 教师聘任及升等审查情形
– 教学、研究、辅导与服务之评量方式与指标
访视重点
– 教师评鉴及教学研究奖励
– 申诉制度
– 著作抄袭及其它学术上不正当行为之处理情形
– 未来改进措施
• 请各系所院重新检视相关法令规定
• 各系(所)、院应准备资料
– 各级教评会组成及运作数据,包含法令规定、如何推选委员、教评会会议记录等。
– 申覆数据,包含法令规定、处理案件。
其它
• 文康活动
• 健康检查经费补助(40岁以上教师及公务人员每二年一次)
• 子女教育补助、生日礼券(教师及公务人员)
• 离职储金
• 谢谢你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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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其它问题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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