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W-07应收账款函证明细审计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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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W-07应收账款函证明细审计程序表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应收账款函证明细审计程序表 被审计企业: 页次:1 | |执行情 |工作底 | |审 计 程 序 |况说明 |稿索引 | | | |号 | |1.向债务人发询证函。确定函证对象,在审计人员直接控制 | | | |下,向欠款单位发函,证实应收账款余额。在采用积极函证方| | | |法时,如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函,应继续发函或派专人前往调查| | | |。 | | | |2.编制函证分析表。 | | | |3.分析函证结果并做相应处理 | | | |(1)如果询证回函认可询证金额,说明被审计企业原账面记 | | | |录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真实、正确的。 | | | |(2)如果询证回函认可的金额小于询证金额,审计人员应检 | | | |查被审计企业是有意扩大应收账款,通过虚增应收账款和销售| | | |收入来虚增利润,还是由于询证函发出后这段时间内欠款户已| | | |支付部分款项但被审计企业未相应调整应收账款记录。对于第| | | |一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通过审查销货合同、发票、发货单等办| | | |法来加以检查;对于后一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通过审阅现金日| | | |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方法来检查这些款项是否已收到。(| | | |3)如果询证回函认可的金额大于询证金额,审计人员应检查 | | | |被审计企业是否存在低估应收账款或人为调整期末余额的问题| | | |。 | | | |4.对积极函证二次发函仍不回复的,要做具体分析并作进一 | | | |步处理。不回函的原因可能存在下述几种: | | | |(1)账款已还,不愿再回复。审计人员应审查决算日后一至 | | | |两个月的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注意账款是否收回,| | | |收回的金额与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收回| | | |货款不入账或故意高估、低估决算日应收账款的行为。 | | | |(2)坏账损失发生,即欠款户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已破产清 | | | |算。审计人员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金融机构了解欠款| | | |户的准确地址、财务状况与信用情况,确定应收账款可收回金| | | |额。 | | | |(3)根本不存在该欠款户,即企业虚构应收账款户名,捏造 | | | |应收账款。 | | | |(4)询证函邮寄丢失。限于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可以不再补 | | | |寄询证函,通过查阅年终有关销货合同、销货发票、发货票和| | | |定单等,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 | | | | | | | | | | 索引号: 询证函 ×××单位 编号: ×××(审计机关名称)审计组正在对×××(被审计企业名称)进行审计,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应当询证×××(被审计 企业名称)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下列数额出自该单位账簿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 ,请在本函下端“数额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额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 ”处详为指正,回函请在 年 月 日前直接寄至本审计机关。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致: 礼! 地址:×省×市×路×号×××(审计机关名称) 邮编: 电话: 传真: 审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截 止 日 期 |贵 公 司 欠 |欠 贵 公 司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复函。 数额证明无误 (被询证单位)签章: 日期: 数额不符及需加事项: (被询证单位)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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