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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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大纲
《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第1章 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概念 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 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 预期性 风险性 目的性 收益性 税收筹划与偷税 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 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 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偷 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 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欠税:不能获得减税、免税待遇,停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 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有欠税的事实存在 转移或隐匿财产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数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责任: 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 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税收筹划与抗税 抗税: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骗税 骗税: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避税 合法 税收筹划的原则 法律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 财务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 稳健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 社会原则 经济原则 便利性原则 节约性原则 税收筹划的分类 按税收筹划服务对象分类 法人、非法人 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分类 国内、国外 按税收筹划的对象分类 一般税收筹划、特别税收筹划 按税收筹划的人员划分 内部、外部 按税收筹划采用的方法分类 技术派、实用派 按税收筹划实施的手段分类 政策派、漏洞派 按企业决策项目 投资、经营、成本核算、成本分配 税收筹划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第2章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和实施条件 纳税人的权利 延期申报权 延期纳税权 申请减免税权 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委托税务代理权 要求赔偿权 保密权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别 税制因素 各国税法要素界定不同 税基、税率、税收优惠不同 税收制度因素 税种的税负弹性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税率上的差异性 税收优惠 税法相对稳定性与现实活动的复杂性 各国对避税的认可程度及在反避税方法上的差别 通货膨胀 关境与国境的差异 技术进步 资本流动 实施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 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级别高的优于级别低的法律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 具备税收筹划意识 税收筹划的税种选择 不同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 不同税种的税负弹性 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了解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 第3章 税收筹划的工作步骤 熟练把握有关法律规定 了解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要求 签订委托合同 制定筹划计划并实施 第4章 税收筹划的原理 本章为先用章节。在将要进行的教材修订版中此章将省略。但在此暂将此章列上,供参 考。 绝对节税原理 直接节税原理: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间接节税原理:指某一个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但这个纳税人的税收客体所负 担的税收绝对额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一些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相对节税原理 是指一定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因各个纳税期纳税总额的变化而增加了收益,从而相 当于冲减了税收,使税收总额相对减少。相对节税原理主要利用的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 风险节税 风险节税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下,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去获取超过一般节税所节 减的税额。风险节税主要是考虑了节税的风险价值。 第5 章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与税收利益 税收优惠: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策略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 。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优惠手段的差异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方向 免税技术 免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 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免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 ,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 免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 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 减税技术 减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 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 术 减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 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 税率差异技术 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 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 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扣除技术的特点: 可用于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技术较为复杂 适用范围较大 具有相对稳定性 扣除技术要点 扣除项目最多化 扣除金额最大化 扣除最早化 抵免技术 税收抵免: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 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抵免:免税法、费用法、抵免法 税收优惠或奖励的税收抵免:设备购置投资抵免 抵免技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抵免技术特点: 绝对节税 技术较为简单 适用范围较大 具有相对确定性 抵免技术要点 抵免项目最多化 抵免金额最大化 退税技术 多缴税款的退还 再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 出口产品 退税技术的特点 绝对节税 技术较为简单 适用范围较小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退税技术要点 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 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 纳税期的递延 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 方法 递延项目最多化 递延期最长化 纳税递延 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 商品供求弹性 一般而言,当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企业应优先考虑税负前转的可能性;反之, 则进行税负后转或无法转嫁的可能性较大。 市场结构与税负转嫁 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完全垄断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课税制度与税负转嫁 税种性质 税基宽窄 课税对象 课税依据 税负轻重 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子公司与分公司 合伙制企业 分、子公司的税收待遇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地负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负有限纳税义务,其利润、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 合伙制企业 有的国家或地区把合伙制企业当作一个纳税实体,甚至当作公司法人进行征税 第6章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 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或4%)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或4%)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销售额×征收率 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6%时,抵扣率=1-6%÷17%=1-35.29%=64.71%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应注意的问题 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 财务利益最大化 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从两种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来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计算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 ,而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作 营业税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税负会较轻。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 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其计算公 式为: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5%或3%)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 或3%) 注: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全部销售额。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时,增值率=(1+17%)×5%÷17%=34.41%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 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 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营业税纳税人。 同理,可以计算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或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时的无差别 平衡点的增值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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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第1章 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概念 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 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 预期性 风险性 目的性 收益性 税收筹划与偷税 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 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 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偷 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 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欠税:不能获得减税、免税待遇,停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 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有欠税的事实存在 转移或隐匿财产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数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责任: 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 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税收筹划与抗税 抗税: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骗税 骗税: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避税 合法 税收筹划的原则 法律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 财务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 稳健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 社会原则 经济原则 便利性原则 节约性原则 税收筹划的分类 按税收筹划服务对象分类 法人、非法人 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分类 国内、国外 按税收筹划的对象分类 一般税收筹划、特别税收筹划 按税收筹划的人员划分 内部、外部 按税收筹划采用的方法分类 技术派、实用派 按税收筹划实施的手段分类 政策派、漏洞派 按企业决策项目 投资、经营、成本核算、成本分配 税收筹划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第2章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和实施条件 纳税人的权利 延期申报权 延期纳税权 申请减免税权 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委托税务代理权 要求赔偿权 保密权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别 税制因素 各国税法要素界定不同 税基、税率、税收优惠不同 税收制度因素 税种的税负弹性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税率上的差异性 税收优惠 税法相对稳定性与现实活动的复杂性 各国对避税的认可程度及在反避税方法上的差别 通货膨胀 关境与国境的差异 技术进步 资本流动 实施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 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级别高的优于级别低的法律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 具备税收筹划意识 税收筹划的税种选择 不同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 不同税种的税负弹性 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了解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 第3章 税收筹划的工作步骤 熟练把握有关法律规定 了解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要求 签订委托合同 制定筹划计划并实施 第4章 税收筹划的原理 本章为先用章节。在将要进行的教材修订版中此章将省略。但在此暂将此章列上,供参 考。 绝对节税原理 直接节税原理: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间接节税原理:指某一个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但这个纳税人的税收客体所负 担的税收绝对额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一些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相对节税原理 是指一定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因各个纳税期纳税总额的变化而增加了收益,从而相 当于冲减了税收,使税收总额相对减少。相对节税原理主要利用的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 风险节税 风险节税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下,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去获取超过一般节税所节 减的税额。风险节税主要是考虑了节税的风险价值。 第5 章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与税收利益 税收优惠: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策略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 。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优惠手段的差异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方向 免税技术 免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 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免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 ,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 免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 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 减税技术 减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 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 术 减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 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 税率差异技术 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 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 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扣除技术的特点: 可用于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技术较为复杂 适用范围较大 具有相对稳定性 扣除技术要点 扣除项目最多化 扣除金额最大化 扣除最早化 抵免技术 税收抵免: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 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抵免:免税法、费用法、抵免法 税收优惠或奖励的税收抵免:设备购置投资抵免 抵免技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抵免技术特点: 绝对节税 技术较为简单 适用范围较大 具有相对确定性 抵免技术要点 抵免项目最多化 抵免金额最大化 退税技术 多缴税款的退还 再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 出口产品 退税技术的特点 绝对节税 技术较为简单 适用范围较小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退税技术要点 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 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 纳税期的递延 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 方法 递延项目最多化 递延期最长化 纳税递延 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 商品供求弹性 一般而言,当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企业应优先考虑税负前转的可能性;反之, 则进行税负后转或无法转嫁的可能性较大。 市场结构与税负转嫁 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完全垄断市场结构下的税负转嫁 课税制度与税负转嫁 税种性质 税基宽窄 课税对象 课税依据 税负轻重 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子公司与分公司 合伙制企业 分、子公司的税收待遇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地负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负有限纳税义务,其利润、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 合伙制企业 有的国家或地区把合伙制企业当作一个纳税实体,甚至当作公司法人进行征税 第6章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 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或4%)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或4%)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销售额×征收率 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6%时,抵扣率=1-6%÷17%=1-35.29%=64.71%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应注意的问题 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 财务利益最大化 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从两种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来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计算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 ,而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作 营业税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税负会较轻。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 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其计算公 式为: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5%或3%)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 或3%) 注: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全部销售额。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时,增值率=(1+17%)×5%÷17%=34.41%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 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 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营业税纳税人。 同理,可以计算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或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时的无差别 平衡点的增值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因此,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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