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利玛事件”余波未平 这18个月里,利玛和倒戈者之间的交火时断时续。战场已经从自动化所大院扩展到 国内的6大销区。而现在,已发展到双方要对簿公堂的地步——前不久,北京利玛软件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对4位辞职的前高管及其“后盾”——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提起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利玛以4人及自动化所侵犯利玛软件商业秘密 、著作权、商标专有名称权为由,向法院提出了1000万元的巨额索赔。目前,被告都已 应诉,但为了更全面搜集证据,被告方向法院提出了推迟开庭的申请。据说,开庭的时 间可能延续到了10月份或者之后。 8月中旬,利玛董事长冯永明从伊春赶来,一方面部署官司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安抚 军心。他说:“官司百分之百赢。” 而被告一方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太在乎这场官司,呈现得是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的神态。成为第一被告、到任仅一年多的自动化所新所长刘长风对记者说,官司什么时 候打,这事还早着呢。 官司双方在18个月前曾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原告是利玛的资本方光明集团,被告 是利玛创业者及其“娘家人”自动化所。现在,战友已经彻底撕破脸了。引发官司的原委 ,以及其中错综复杂的内情要从头说起…… 蜜月期突生哗变 可以说,这是一个关于资本方顺利完成并购却在后期管理上搁浅的典型案例。2000 年,新经济诱惑着很多传统企业的进入。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永明相中了北 京利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者以主导产品光明家具闻名于工商界,后者以做ERP软件闻 名于IT业。当时,光明旗下的一个上市公司及几个子公司均是利玛的客户,双方已有过 一段时间的接触与了解。一个有钱,一个缺钱,于是,合作意向很快达成。 2000年7月,光明以大股东的身份与利玛签定了“增资协议书”。增资后,利玛的股权 结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5%股权,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占18%股权,祁 楚辉占18%股权,深圳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16%股权,以蒋明玮名义持有的利玛员 工股占9%股权,深圳市科瑞华信息公司咨询有限公司占2%股权,江门市中天航空技术有 限公司、李志远各占1%股权。 这次注资,光明实际上占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因为深圳圣泉禾是光明的控股公司 。话事权一开始就在光明一方。后来股东纷争的几个主角基本上就是这个股权框架下的 代表者:光明、自动化所、祁楚辉、蒋明玮。而其他几家小股东基本未介入后来的纷争 。 2001年春天,民营企业光明正式入主利玛。作为控股股东,光明委派了以前在集团 做市场的张爱清担任总经理,同时派来新的财务总监。不过,张爱清刚开始的几个月并 没有在利玛坐班。冯永明给了利玛充分的授权。创业者之一的蒋明玮担纲公司执行总经 理,实际行使总经理职责;原来的营销总监、技术总监、人事经理都没有换。 在投资方的3000万元人民币陆续到账后,光明开始大幅度地提高利玛员工特别是高 管的薪水。二届一次董事会决定,将执行总经理蒋明玮的工资由7000元提高到26000元, 市场总监乔运华、技术总监戴宝纯工资均由5150元调到15000元。在三届二次董事会上, 又再次做出提薪决定:蒋明玮增至30000元,乔运华和戴宝纯分别增至20000元。与此同 时,一些骨干员工的月薪也大幅上涨。2001年3月,利玛员工的平均工资达到6600元。 此前,利玛员工的每月薪资总额为19.8万元,平均工资为3000元。据自动化所的原 所长秦德昌说,光明进来之后,利玛每个月的工资支付上升到大约100万元左右。 东北籍的新老板冯永明,给员工留下了很豪爽的印象。提薪同时,光明把利玛办公 楼重新进行了装修,据说花费了大约400万元。不久,利玛的人马也从原来的66人迅速扩 容到上百人。冯永明说,加盟的新员工多是单身,产生了就餐和住宿困难,光明为此在 办公楼内搞了一个条件很好的员工餐厅,并在北京方庄提供了三套住宅。另外,让利玛 最头疼的“对外接送客户没有车”这个难题也解决了,光明提供了三部高级轿车。 旧貌换新颜。员工的积极性激发起来了。2002年一些IT界传媒在引述这种变化时称 :“员工甚至有了这样的观念:我们与用友、金蝶不差什么了!在技术上,我们的管理软 件比他们的模块多、算法优;在财务上,有了光明这个上市公司做大老板,也不愁公司 的发展资金。” 营销总监乔运华在倒戈18个月后的今天也承认:合作一年,效益很好。利玛的销售 收入增长了120%。为此,董事会还许诺要奖励我一部车。 “利玛在2001年每月营收大幅增长,平均每月进账约人民币130万元左右。”持股18% 的祁楚辉,在2002年时虽已对光明极度失望,但仍然肯定了这一财年的业绩。 然而好景不长。光明与利玛的蜜月之旅,在一年之后突然结束。 “突然”是对于光明来说的。他们当时还没完全意识到自己与创业者之间的裂隙已经 无法弥合了。 关于这一段情节,传媒将其概括为“利玛事件”。这个事件的梗概,可以从光明即将 公诸于法庭的投诉状里得知一二—— “‘四大巨头’(员工对利玛主将乔运华、蒋明玮、戴宝纯、吴英四人的称呼)于2002年 3月24日在北京华北大酒店召开策划已久的‘秘密会议’,想通过‘集体辞职’搞垮公司。在 会议上,被告乔运华、蒋明玮、戴宝纯、吴英等人坐在主持人的位置上,参加会议人员 几乎包括所有经理以上员工,用‘集体辞职’逼迫利玛公司总经理张爱清下野。会后,被 告乔运华于2002年4月2日率先辞职,随后,被告蒋明玮、戴宝纯、吴英辞职,同时还带 走几十名员工。这些辞职人员由被告自动化研究所接纳。” 据记者调查,创业者在华北大酒店会议的中心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如果骨干员工 和创业者集体辞职,是否会逼迫张爱清下野;一是如果不能逼迫张下野,自己重新创业 是否有一定胜算。会议讨论的结果是:集体辞职肯定会导致张下野;重新拉队伍创业肯 定会成功。 于是,先后有69名员工辞职。辞职者中基本上是在利玛掌握着核心技术和营销市场 的骨干。而留下来的多是一些行政后勤人员。 张爱清事后回忆说,走的员工中,一是自动化所过来的科技人员(出来办公司,档案 在所里),老师走,弟子一定会跟着走的;二是由光明后招聘来的人,出于情面和承诺也 跟着走了。后一部分员工甚至受到这样的威胁:两三个月后光明会撑不下去,我们还会 回到利玛,不走,回来后就不重用你们,会炒掉你们。如此大面积的人员哗变,震惊了 业界,也使光明顿时陷入僵局。 两个利玛分立 哗变之后,自动化所大院里出现了两个利玛。 两个利玛相距只有几百米。按客户的称谓,由哗变者新创立的叫“新利玛”,第一个 辞职的乔运华担任新利玛总经理,人马集中在研究所大院1号楼一层西侧的几间办公室里 办公,新利玛至今尚未注册公司,目前的身份是自动化研究所的“软件工程中心”;光明 控股的利玛被叫做“老利玛”,研发中心仍在原来的12号楼(共三层,面积2500平方米)、 市场营销总部设在中关村数玛大厦(面积310平方米),总经理目前仍是张爱清。 虽同处一个院子,但彼此见面已形同陌路。 光明在羞怒与调整中度过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令他们感到高兴的事情是,推出 了CAPMS9软件系统,并且找到了新的目标客户。另外,69名辞职人员中有18个人又离开 了新利玛。其中一部分另谋它就,一部分又回到老利玛——“重新反戈者”分别是3个重庆办 事处的人员和2个研发人员。 高兴的事情不多,更多的是接二连三地到来的麻烦。 老利玛租用的12号楼是自动化所的产权,但分家后原来得到的服务不见了。楼内的 电梯时常不能正常使用。电梯一到周六、周日就不能用,下班后会来人锁上电梯,这给 出行、客户来访和搬运物品带来了极大不便。 老利玛抱怨说,“对待来访两个利玛的客人,自动化所的个别保安态度完全两样。如 果是老利玛的来宾,就以种种理由不允许客人将车开进大门,甚至要求老利玛员工去门 卫接才能入内。” 辞职事件发生后,自动化所物业多达15次催缴房屋租金,其中9次附加滞纳金。这与 蒋明玮等在时的情形大不一样了。以前,由于辞职者原身多是自动化所人员,房屋租金 可以拖欠,“而且欠多少、欠多久都行”。 主要的麻烦还不在这些。分立之后,老利玛做服务,新利玛做产品。但两者的业务 方向,在短期内都不可能离开利玛这个品牌——新利玛的研发还来不及转型,老利玛由于 创业者离去而只能继续做老产品。因此,摩擦就不可避免了。 矛盾的焦点就是争夺客户。 2002年4月集体辞职事件发生之后不久,老利玛接到客户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的一 份传真,要求派人实施ERP服务。人还没去,第二份传真随后就到了,但指名要求让已经 辞职的新利玛技术人员去做。面对这个价值几十万元的单子,老利玛立即派人过去。结 果人在南阳防爆那儿吃了闭门羹。 老利玛的吴冬辉当时是实施部经理,面对这种情景,他在6月份带着搞财务、物流、 采购软件系统研发的人员再赴南阳。他们一行在南阳待了三、四天,谈了很多次,但得 到的只是南阳防爆技术中心主任王敬刚的一句话:“你们这次来只能算是考察实施。”这 话,明显是拒绝的托词。 吴冬辉回京后并没有死心,他和技术人员赶在6月底前,做完了这个单子的详细实施 计划,发过去。然而泥牛入海,久无回音。吴先后数次打电话催问,王敬刚回话总是: “老总不在,无法定。” 最后,吴冬辉才知道,他一遍一遍地打电话的时候,新利玛的人已经到了南阳做实 施去了。 这个丢掉的单子,至今一直在由新利玛做。 老利玛的董事范胜利说,集体辞职事件对老利玛影响最大的是市场。原来的营销系 统被“一锅端”了——全国市场上的6个销区(利玛驻各地办事处)全部跟着乔运华走了。 这6个销区中,负责西南销区的重庆办事处总经理郭惠玲,在跟着乔运华反戈之后, 又在今年初回到了老利玛。她对两边比较清楚,讲述了新老利玛争夺客户的一些情况: “我重回到老利玛后,在今年7月份,去开发一个贵州的客户,最后签定了合同。新 利玛在贵州办事处的人知道后,也跑来和这个客户谈,并且对客户说:‘老利玛的总经理 张爱清已经携巨款逃跑了’,这些都是客户后来告诉我的。我回到老利玛后,新利玛在重 庆也设立了办事处,和我的覆盖面一样。我前脚进,新利玛后脚来,他们跑业务打的牌 子是利玛软件,对客户从不说自己是自动化所软件中心的。国内的几个机构的情况多数 也都是这样,这是不正当竞争。”老利玛其它地区的销区经理反映,他们在开拓新客户过 程中,新利玛“老捣乱”:老利玛的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演示完产品后,新利玛随后到达该 客户处对产品进行贬低,将客户化修改部分说成是软件的不足之处,然后游说客户放弃 、选择新利玛的RS10。 老利玛指责说,新利玛启动不久,乔运华即以总经理的名义给利玛软件的所有新老 客户发函,称老利玛的技术骨干已全部辞职,老利玛没有实施能力了。这引起了客户的 恐慌。之后,许多客户多次来人来电以“无实施能力”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搞得 我们很被动。 现在,老利玛的6个销区机构虽然恢复运行了,但面临着老客户流失和新客户开发困 难的严峻挑战。 对于老利玛的指责,乔运华解释说,都是原来的老客户,人家找上门来,我们就帮 助解决一下。其实,我们根本不愿意把人压上去做服务,否则没有精力做产品了。 原来利玛拥有的300多家客户(实际使用ERP的有100多家),基本是秦德昌、蒋明玮、 乔运华等从二十世纪80年代研发ERP开始,逐渐积累起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客户对产 品选型和实施服务时认得是人。在利玛公司,代表商誉的是蒋明玮,代表市场的是乔运 华,代表产品的是吴英,代表服务的是焦志强。 辞职前任职老利玛副总经理、现担任新利玛顾问的秦德昌,在8月下旬接受记者采访 时说,软件和别的产品不同,它必须和人结合起来才有效,研发人员走了,客户自然要 跟着走。现在,CAPMS8的版权、软件、原代码等所有介质虽然都在那边(老利玛),但卖 的不好。原因主要是人不行,缺设计人才,搞不出东西来。销售人员和客户讲不清楚, 那边的销区经理大多换成光明集团卖家具的人了。 不管怎样互相指责,双方都没有从分裂中捞到多少好处。 冯永明语调沉重地对记者说,辞职事件发生后的一年来,运营情况不好,但我们努 力了,而且稳定了老利玛。可以说是在干扰下度过了一年多。 据说,18个月来老利玛的经济损失逾千万。这与他们诉讼请求中的1000万元赔偿金 数字十分吻合。看来,光明将这个账都记在了新利玛的头上。...
“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利玛事件”余波未平 这18个月里,利玛和倒戈者之间的交火时断时续。战场已经从自动化所大院扩展到 国内的6大销区。而现在,已发展到双方要对簿公堂的地步——前不久,北京利玛软件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对4位辞职的前高管及其“后盾”——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提起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利玛以4人及自动化所侵犯利玛软件商业秘密 、著作权、商标专有名称权为由,向法院提出了1000万元的巨额索赔。目前,被告都已 应诉,但为了更全面搜集证据,被告方向法院提出了推迟开庭的申请。据说,开庭的时 间可能延续到了10月份或者之后。 8月中旬,利玛董事长冯永明从伊春赶来,一方面部署官司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安抚 军心。他说:“官司百分之百赢。” 而被告一方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太在乎这场官司,呈现得是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的神态。成为第一被告、到任仅一年多的自动化所新所长刘长风对记者说,官司什么时 候打,这事还早着呢。 官司双方在18个月前曾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原告是利玛的资本方光明集团,被告 是利玛创业者及其“娘家人”自动化所。现在,战友已经彻底撕破脸了。引发官司的原委 ,以及其中错综复杂的内情要从头说起…… 蜜月期突生哗变 可以说,这是一个关于资本方顺利完成并购却在后期管理上搁浅的典型案例。2000 年,新经济诱惑着很多传统企业的进入。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永明相中了北 京利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者以主导产品光明家具闻名于工商界,后者以做ERP软件闻 名于IT业。当时,光明旗下的一个上市公司及几个子公司均是利玛的客户,双方已有过 一段时间的接触与了解。一个有钱,一个缺钱,于是,合作意向很快达成。 2000年7月,光明以大股东的身份与利玛签定了“增资协议书”。增资后,利玛的股权 结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5%股权,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占18%股权,祁 楚辉占18%股权,深圳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16%股权,以蒋明玮名义持有的利玛员 工股占9%股权,深圳市科瑞华信息公司咨询有限公司占2%股权,江门市中天航空技术有 限公司、李志远各占1%股权。 这次注资,光明实际上占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因为深圳圣泉禾是光明的控股公司 。话事权一开始就在光明一方。后来股东纷争的几个主角基本上就是这个股权框架下的 代表者:光明、自动化所、祁楚辉、蒋明玮。而其他几家小股东基本未介入后来的纷争 。 2001年春天,民营企业光明正式入主利玛。作为控股股东,光明委派了以前在集团 做市场的张爱清担任总经理,同时派来新的财务总监。不过,张爱清刚开始的几个月并 没有在利玛坐班。冯永明给了利玛充分的授权。创业者之一的蒋明玮担纲公司执行总经 理,实际行使总经理职责;原来的营销总监、技术总监、人事经理都没有换。 在投资方的3000万元人民币陆续到账后,光明开始大幅度地提高利玛员工特别是高 管的薪水。二届一次董事会决定,将执行总经理蒋明玮的工资由7000元提高到26000元, 市场总监乔运华、技术总监戴宝纯工资均由5150元调到15000元。在三届二次董事会上, 又再次做出提薪决定:蒋明玮增至30000元,乔运华和戴宝纯分别增至20000元。与此同 时,一些骨干员工的月薪也大幅上涨。2001年3月,利玛员工的平均工资达到6600元。 此前,利玛员工的每月薪资总额为19.8万元,平均工资为3000元。据自动化所的原 所长秦德昌说,光明进来之后,利玛每个月的工资支付上升到大约100万元左右。 东北籍的新老板冯永明,给员工留下了很豪爽的印象。提薪同时,光明把利玛办公 楼重新进行了装修,据说花费了大约400万元。不久,利玛的人马也从原来的66人迅速扩 容到上百人。冯永明说,加盟的新员工多是单身,产生了就餐和住宿困难,光明为此在 办公楼内搞了一个条件很好的员工餐厅,并在北京方庄提供了三套住宅。另外,让利玛 最头疼的“对外接送客户没有车”这个难题也解决了,光明提供了三部高级轿车。 旧貌换新颜。员工的积极性激发起来了。2002年一些IT界传媒在引述这种变化时称 :“员工甚至有了这样的观念:我们与用友、金蝶不差什么了!在技术上,我们的管理软 件比他们的模块多、算法优;在财务上,有了光明这个上市公司做大老板,也不愁公司 的发展资金。” 营销总监乔运华在倒戈18个月后的今天也承认:合作一年,效益很好。利玛的销售 收入增长了120%。为此,董事会还许诺要奖励我一部车。 “利玛在2001年每月营收大幅增长,平均每月进账约人民币130万元左右。”持股18% 的祁楚辉,在2002年时虽已对光明极度失望,但仍然肯定了这一财年的业绩。 然而好景不长。光明与利玛的蜜月之旅,在一年之后突然结束。 “突然”是对于光明来说的。他们当时还没完全意识到自己与创业者之间的裂隙已经 无法弥合了。 关于这一段情节,传媒将其概括为“利玛事件”。这个事件的梗概,可以从光明即将 公诸于法庭的投诉状里得知一二—— “‘四大巨头’(员工对利玛主将乔运华、蒋明玮、戴宝纯、吴英四人的称呼)于2002年 3月24日在北京华北大酒店召开策划已久的‘秘密会议’,想通过‘集体辞职’搞垮公司。在 会议上,被告乔运华、蒋明玮、戴宝纯、吴英等人坐在主持人的位置上,参加会议人员 几乎包括所有经理以上员工,用‘集体辞职’逼迫利玛公司总经理张爱清下野。会后,被 告乔运华于2002年4月2日率先辞职,随后,被告蒋明玮、戴宝纯、吴英辞职,同时还带 走几十名员工。这些辞职人员由被告自动化研究所接纳。” 据记者调查,创业者在华北大酒店会议的中心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如果骨干员工 和创业者集体辞职,是否会逼迫张爱清下野;一是如果不能逼迫张下野,自己重新创业 是否有一定胜算。会议讨论的结果是:集体辞职肯定会导致张下野;重新拉队伍创业肯 定会成功。 于是,先后有69名员工辞职。辞职者中基本上是在利玛掌握着核心技术和营销市场 的骨干。而留下来的多是一些行政后勤人员。 张爱清事后回忆说,走的员工中,一是自动化所过来的科技人员(出来办公司,档案 在所里),老师走,弟子一定会跟着走的;二是由光明后招聘来的人,出于情面和承诺也 跟着走了。后一部分员工甚至受到这样的威胁:两三个月后光明会撑不下去,我们还会 回到利玛,不走,回来后就不重用你们,会炒掉你们。如此大面积的人员哗变,震惊了 业界,也使光明顿时陷入僵局。 两个利玛分立 哗变之后,自动化所大院里出现了两个利玛。 两个利玛相距只有几百米。按客户的称谓,由哗变者新创立的叫“新利玛”,第一个 辞职的乔运华担任新利玛总经理,人马集中在研究所大院1号楼一层西侧的几间办公室里 办公,新利玛至今尚未注册公司,目前的身份是自动化研究所的“软件工程中心”;光明 控股的利玛被叫做“老利玛”,研发中心仍在原来的12号楼(共三层,面积2500平方米)、 市场营销总部设在中关村数玛大厦(面积310平方米),总经理目前仍是张爱清。 虽同处一个院子,但彼此见面已形同陌路。 光明在羞怒与调整中度过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令他们感到高兴的事情是,推出 了CAPMS9软件系统,并且找到了新的目标客户。另外,69名辞职人员中有18个人又离开 了新利玛。其中一部分另谋它就,一部分又回到老利玛——“重新反戈者”分别是3个重庆办 事处的人员和2个研发人员。 高兴的事情不多,更多的是接二连三地到来的麻烦。 老利玛租用的12号楼是自动化所的产权,但分家后原来得到的服务不见了。楼内的 电梯时常不能正常使用。电梯一到周六、周日就不能用,下班后会来人锁上电梯,这给 出行、客户来访和搬运物品带来了极大不便。 老利玛抱怨说,“对待来访两个利玛的客人,自动化所的个别保安态度完全两样。如 果是老利玛的来宾,就以种种理由不允许客人将车开进大门,甚至要求老利玛员工去门 卫接才能入内。” 辞职事件发生后,自动化所物业多达15次催缴房屋租金,其中9次附加滞纳金。这与 蒋明玮等在时的情形大不一样了。以前,由于辞职者原身多是自动化所人员,房屋租金 可以拖欠,“而且欠多少、欠多久都行”。 主要的麻烦还不在这些。分立之后,老利玛做服务,新利玛做产品。但两者的业务 方向,在短期内都不可能离开利玛这个品牌——新利玛的研发还来不及转型,老利玛由于 创业者离去而只能继续做老产品。因此,摩擦就不可避免了。 矛盾的焦点就是争夺客户。 2002年4月集体辞职事件发生之后不久,老利玛接到客户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的一 份传真,要求派人实施ERP服务。人还没去,第二份传真随后就到了,但指名要求让已经 辞职的新利玛技术人员去做。面对这个价值几十万元的单子,老利玛立即派人过去。结 果人在南阳防爆那儿吃了闭门羹。 老利玛的吴冬辉当时是实施部经理,面对这种情景,他在6月份带着搞财务、物流、 采购软件系统研发的人员再赴南阳。他们一行在南阳待了三、四天,谈了很多次,但得 到的只是南阳防爆技术中心主任王敬刚的一句话:“你们这次来只能算是考察实施。”这 话,明显是拒绝的托词。 吴冬辉回京后并没有死心,他和技术人员赶在6月底前,做完了这个单子的详细实施 计划,发过去。然而泥牛入海,久无回音。吴先后数次打电话催问,王敬刚回话总是: “老总不在,无法定。” 最后,吴冬辉才知道,他一遍一遍地打电话的时候,新利玛的人已经到了南阳做实 施去了。 这个丢掉的单子,至今一直在由新利玛做。 老利玛的董事范胜利说,集体辞职事件对老利玛影响最大的是市场。原来的营销系 统被“一锅端”了——全国市场上的6个销区(利玛驻各地办事处)全部跟着乔运华走了。 这6个销区中,负责西南销区的重庆办事处总经理郭惠玲,在跟着乔运华反戈之后, 又在今年初回到了老利玛。她对两边比较清楚,讲述了新老利玛争夺客户的一些情况: “我重回到老利玛后,在今年7月份,去开发一个贵州的客户,最后签定了合同。新 利玛在贵州办事处的人知道后,也跑来和这个客户谈,并且对客户说:‘老利玛的总经理 张爱清已经携巨款逃跑了’,这些都是客户后来告诉我的。我回到老利玛后,新利玛在重 庆也设立了办事处,和我的覆盖面一样。我前脚进,新利玛后脚来,他们跑业务打的牌 子是利玛软件,对客户从不说自己是自动化所软件中心的。国内的几个机构的情况多数 也都是这样,这是不正当竞争。”老利玛其它地区的销区经理反映,他们在开拓新客户过 程中,新利玛“老捣乱”:老利玛的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演示完产品后,新利玛随后到达该 客户处对产品进行贬低,将客户化修改部分说成是软件的不足之处,然后游说客户放弃 、选择新利玛的RS10。 老利玛指责说,新利玛启动不久,乔运华即以总经理的名义给利玛软件的所有新老 客户发函,称老利玛的技术骨干已全部辞职,老利玛没有实施能力了。这引起了客户的 恐慌。之后,许多客户多次来人来电以“无实施能力”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搞得 我们很被动。 现在,老利玛的6个销区机构虽然恢复运行了,但面临着老客户流失和新客户开发困 难的严峻挑战。 对于老利玛的指责,乔运华解释说,都是原来的老客户,人家找上门来,我们就帮 助解决一下。其实,我们根本不愿意把人压上去做服务,否则没有精力做产品了。 原来利玛拥有的300多家客户(实际使用ERP的有100多家),基本是秦德昌、蒋明玮、 乔运华等从二十世纪80年代研发ERP开始,逐渐积累起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客户对产 品选型和实施服务时认得是人。在利玛公司,代表商誉的是蒋明玮,代表市场的是乔运 华,代表产品的是吴英,代表服务的是焦志强。 辞职前任职老利玛副总经理、现担任新利玛顾问的秦德昌,在8月下旬接受记者采访 时说,软件和别的产品不同,它必须和人结合起来才有效,研发人员走了,客户自然要 跟着走。现在,CAPMS8的版权、软件、原代码等所有介质虽然都在那边(老利玛),但卖 的不好。原因主要是人不行,缺设计人才,搞不出东西来。销售人员和客户讲不清楚, 那边的销区经理大多换成光明集团卖家具的人了。 不管怎样互相指责,双方都没有从分裂中捞到多少好处。 冯永明语调沉重地对记者说,辞职事件发生后的一年来,运营情况不好,但我们努 力了,而且稳定了老利玛。可以说是在干扰下度过了一年多。 据说,18个月来老利玛的经济损失逾千万。这与他们诉讼请求中的1000万元赔偿金 数字十分吻合。看来,光明将这个账都记在了新利玛的头上。...
“利玛事件”真相再调查
[下载声明]
1.本站的所有资料均为资料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如有侵犯到您版权的,请来电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电话:010-82593357。
2、访问管理资源网的用户必须明白,本站对提供下载的学习资料等不拥有任何权利,版权归该下载资源的合法拥有者所有。
3、本站保证站内提供的所有可下载资源都是按“原样”提供,本站未做过任何改动;但本网站不保证本站提供的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本网站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4、未经本网站的明确许可,任何人不得大量链接本站下载资源;不得复制或仿造本网站。本网站对其自行开发的或和他人共同开发的所有内容、技术手段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或破坏,也不得擅自使用。
我要上传资料,请点我!
管理工具分类
ISO认证课程讲义管理表格合同大全法规条例营销资料方案报告说明标准管理战略商业计划书市场分析战略经营策划方案培训讲义企业上市采购物流电子商务质量管理企业名录生产管理金融知识电子书客户管理企业文化报告论文项目管理财务资料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分析绩效考核资料面试招聘人才测评岗位管理职业规划KPI绩效指标劳资关系薪酬激励人力资源案例人事表格考勤管理人事制度薪资表格薪资制度招聘面试表格岗位分析员工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入职指引薪酬设计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绩效管理方案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表格人力资源规划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办公总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连锁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CI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工程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进出口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咨询诊断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办公室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培训绩效考核其它
精品推荐
下载排行
- 1社会保障基础知识(ppt) 16695
-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ppt 16695
- 3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16695
- 4品管部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16695
- 5员工守则 16695
- 6软件验收报告 16695
- 7问卷调查表(范例) 16695
- 8工资发放明细表 16695
- 9文件签收单 16695
- 10跟我学礼仪 1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