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规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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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书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概述 1 1.1 定义 1 1.2 计划 1 1.3 建议书内容 1 1.4 标准和性能 2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2 1.6 2000年问题 3 1.7 工程进度 3 二、工程描述 3 2.1 概述 3 2.2 组织结构 3 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 4 三、总体技术要求 4 3.1 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 4 3.2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 5 3.3 全国IP电话计费系统具体要求 10 四、设备技术要求 14 4.1 设备要求的提出 14 4.2 设备及软件的一般技术要求 14 4.3 服务器基本技术要求 15 4.4 磁盘阵列 16 4.5 数据库 17 4.6 设备环境要求 18 4.7 设备电源要求 18 五、设备及系统配置 18 5.1 主要设备 18 5.2 管理维护设备 19 5.3 专用电缆 19 5.4 工具 19 5.5 备件 19 六、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 19 6.1 交货 19 6.2 安装和调试 19 6.3 维护工具仪器和备品备件 20 6.4 验收 20 七、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20 7.1 技术服务 20 7.2 技术培训 21 八、技术文件 21 九、对报价书的要求 22 十、其他 22 附件 卖方建议书的内容格式 一、概述 1.1 定义 1.1.1 本规范书为中国电信(以下简称买方)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 求,供集成商及厂商(以下统简称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 本规范书要求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中国电信本期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设 置于支持中心内)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二 是对中国电信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要求。卖方应分别对这两部 分给出建议方案,对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作出工程报价,对全国IP电话网给出 在参考规模下的参考配置和框架性报价。 1.1.2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了工程、技术和服务等主要要求,这些要求将在以下章节中相应地列 出。 1.1.3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技术建议、解决方案和报价。建议书的内 容格式应符合本规范书附件的要求。 1.1.4 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同时要求提供相应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卖方亦可根据自己 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 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 “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1.1.5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 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6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1.2 计划 卖方应在收到此规范书后,在两周内提供八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建议书和报价应单独分开,引进设备报价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提出FOB和CIF。买方 只购买卖方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备时,卖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提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 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1.3 建议书内容 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各主要内容: (1) 逐条对买方规范书的响应 (2) 详细的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材料清单,各种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服务的单位价格和系统 总价。报价应以设备类别为单位列出,并进行汇总。 (3) 设备的技术指标、系统的技术指标(包括系统处理能力、系统处理时限、系统可用率、设 备和网络的MTTR、MTBF等) (4) 整体系统的功能、性能和体系结构 (5) 系统的软件、硬件方案和设备配置(在满足系统整体性能下可提出多种方案) (6) 设备不同配置的性能价格比较 (7) 系统管理 (8) 系统安全措施 (9) 系统接口方案 (10) 应用软件开发方式和能力 (11) 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度 (12) 安装设备和材料、备件和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13) 设备安装要求及建议,抗震措施 (14) 技术文件 (15) 人员培训 (16) 售后服务安排 (17) 设备测试、系统测试的方法和环境 (18) 其它 a. 各种设备机架(柜)的外形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等 b. 各种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 c. 机房荷重、温湿度及环境要求 1.4 标准和性能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完全符合卖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 方指出的要求。在此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条款,但ITU- 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 T最新建议要求。卖方应同时说明设备及系统所支持的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例如 ISO建议、IEEE标准、IETF建议等)及信息产业部部颁的标准。若卖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 用标准,也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规范及这些设备构成的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和系统的规范,任何与买方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不同的都应指示 出来,并详细说明原因。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所需货物和技术服务主要是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包括计费营业系统的 处理平台与应用系统。对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卖方应提出整体方案和参考配置及报价 。 1.5.1 处理平台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硬件(该部分卖方需要提供详细的设备配置要 求)。 1.5.2 应用系统:应用系统需配置相应的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各种中间件、应用软 件、网络通信软件、管理软件、安全软件等。应用软件指根据本系统业务功能要求编制 的应用软件,包括应用软件环境和诸功能模块。以上应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升级能力 。 1.5.3 安装材料 1.5.4 消耗品 1.5.5 工具和备件 卖方报价可包含一套专用维护工具。 卖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份配置的建议。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以至少五年使用期设计的,卖方要保证不论提供的设备是否还生产 ,在使用期内买方可得到备件。 1.5.6 测试仪表 卖方应提供系统开通、系统验收、日常维护所需的仪表详细清单,并说明仪表的性能和 技术指标,与买方商定各个阶段所需仪表的提供方。 1.5.7 技术文件 1.5.8 技术培训 1.5.9 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服务和现场验收测试。 1.6 2000年问题 对2000年问题的要求:各种功能在2000年前后持续正常运转,日期和时间不影响系统的 运行、操作维护和业务;应正确判断2000年为闰年,并能正确处理2000年以后的闰年; 应满足ISO 8601标准,采用四位十进制数表示年份;应能正确地与其它系统交换带有年份的信息。 卖方提供的各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必需已完全解决2000年问题,并经过测试,卖方应给 出有关认证资料。如卖方提供系统在2000年时钟过渡问题上不能满足要求并给买方造成 相应的损失,买方具有索赔的权利,并将视具体情况与卖方另签定赔偿协议。 1.7 工程进度 签订合同后八周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 二、工程描述 2.1 概述 目前中国电信在14城市建设有IP电话实验网,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需要,中国电信拟 对原实验网进行扩容,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沈阳、杭州、 天津、重庆、长沙、福州、济南、石家庄和郑州16个城市各设置1套网关设备,另在实验 网支持中心设置一套关守设备及相应的计费营业系统(不包括计费营业系统在各节点的远 程终端设备),扩容后全网达到288个E1。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后将逐渐增加网络节 点数及网关的端口数。 除本实验网外,各省将可能分别计划建设本省的IP电话网,设置网关、省级关守和省支 持中心(包括认证、计费、结算、业务管理)。各省IP电话网、本期扩容的实验网及全 国IP电话交换清算中心构成两级多域的全国IP电话网组织结构。 2.2 组织结构 (1) 对于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采用集中式的设置方案,即在实验网支持中心设置计费营业系 统的处理平台,各节点设置远程部分(本工程不包括其硬件配置,卖方需提出对硬件配置 的要求),通过集中管理、远程受理和分权管理的方式完成对实验网的计费营业工作。 (2) 对于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如下,如下图示意: [pic] 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为三级组织结构,由全国IP电话清算中心、省级IP电 话计费中心和本地IP电话帐务部门组成。三级组织结构可采用两级平台方式建设,即建 设全国中心平台和省级中心平台,本地帐务部分作为省级平台的远程部分实现。 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 本系统计费结算处理和帐务处理的需求编制、详细设计及编程中均应以本规范书和中国 电信的业务处理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卖方应承诺中标后将按照中国电信具体的IP电话 业务要求进行应用系统定制开发。 三、总体技术要求 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应以信息产业部编制的《中国电信计费帐务体制 (暂行规定)》及其相关附件为标准。本技术规范书中与上述文件有矛盾或不完整之处,应 以上述技术体制要求为准。 3.1 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 IP电话计费系统应满足以下原则: (1) 安全性: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一致性,保证计费数据不被非法盗用和修改伪造,保证数 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和损坏,提供多种安全检查审计手段。 (2) 准确性: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核查手段。 (3) 可靠性:保证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4) 可伸缩性:系统应能适应不同规模的业务,系统硬件平台和数据库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 扩展性能。 (5) 可扩展性:基于通用的计费模型,采用组件化设计原则,以使系统能够适应将来可能出 现的业务特性和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应实现业务的参数驱动,通过参数的改变可重新 定义业务特性,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实现新功能新业务特性的增加。 (6) 开放性:系统应采用主流的、开放的技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数据业务的服务,以及与 相关系统的互连能力。 (7) 可移植性:系统还应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保证在将来发展中迅速采用最新 出现的技术、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 (8) 实时性:实时完成大容量数据处理,对记帐卡业务提供特殊有效的处理方法。 (9) 易用性: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操作界面、详细的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操 作界面完成。 (10) 可管理性:应具有良好的管理手段,可管理安全、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 应用等。 卖方应针对上述各项,在随后的各节中落实诸原则各方面要求,并予以详细解释。 3.2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 3.2.1 IP电话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支持中心内拟建的计费营业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实现全 网性IP电话用户认证,完成计费信息的收集、计费处理、结算处理、帐务处理、计费查 询、统计分析,并完成以用户管理为中心的实验网营业系统等功能。 3.2.2 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1) 本工程中由IP电话设备配合计费系统完成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计费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完成对主叫用户(包括固定网用户和移动网用户)、各 类卡用户、网关出租用户、被叫付费用户等的身份认证。 (2) 用户身份标识 本工程对于主叫IP电话用户使用主叫电话号码标识自己的身份,认证时应可根据特定号 码、某个区号、某个局号(包括移动网的H1H2H3)进行;对各类记账卡用户使用记账卡号 和密码标识用户身份;对出租网关可采用其IP地址或分配的网关ID作为标识;对被叫付 费用户采用其主叫号码作为标识。要求卖方系统支持的记账卡卡号长度不少于18位,密 码长度不少于4位。 网关在收到用户的主叫号码后,加发主叫用户号码的长途区号后一起作为其身份标识。 (3) 用户数据库 本工程用户数据库集中设置在IP电话实验网支持中心,用户身份认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 。 (4) 认证协议 本工程认证协议可采用: 方案一:采用H.225.0 RAS: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后使用RAS协议通过关守到计费系统用户数据库进行身份认证 ,所需的与关守间认证授权API接口由IP电话设备提供商负责提供。 方案二:采用RADIUS协议: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并作为RADIUS Client(或者关守作为RADIUS Client)与计费系统的RADIUS服务器完成身份认证。 卖方应说明其能实现方案。若采用其它的实现方式,应详细说明。卖方应详细说明目前 已实现的与IP电话设备的认证接口。 (5) 业务授权 对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的同时应对用户进行业务授权,授权内容根据用户注册时的属性进 行。卖方应详述可以提供的授权内容。 3.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 卖方应针对以下功能要求,给出实现方式详细说明和建议实施方案。 (1) 计费结算功能由计费信息采集点和支持中心内的计费系统完成。 (2) 计费信息采集 计费信息采集点负责计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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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书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概述 1 1.1 定义 1 1.2 计划 1 1.3 建议书内容 1 1.4 标准和性能 2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2 1.6 2000年问题 3 1.7 工程进度 3 二、工程描述 3 2.1 概述 3 2.2 组织结构 3 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 4 三、总体技术要求 4 3.1 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 4 3.2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 5 3.3 全国IP电话计费系统具体要求 10 四、设备技术要求 14 4.1 设备要求的提出 14 4.2 设备及软件的一般技术要求 14 4.3 服务器基本技术要求 15 4.4 磁盘阵列 16 4.5 数据库 17 4.6 设备环境要求 18 4.7 设备电源要求 18 五、设备及系统配置 18 5.1 主要设备 18 5.2 管理维护设备 19 5.3 专用电缆 19 5.4 工具 19 5.5 备件 19 六、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 19 6.1 交货 19 6.2 安装和调试 19 6.3 维护工具仪器和备品备件 20 6.4 验收 20 七、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20 7.1 技术服务 20 7.2 技术培训 21 八、技术文件 21 九、对报价书的要求 22 十、其他 22 附件 卖方建议书的内容格式 一、概述 1.1 定义 1.1.1 本规范书为中国电信(以下简称买方)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 求,供集成商及厂商(以下统简称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 本规范书要求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中国电信本期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设 置于支持中心内)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二 是对中国电信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要求。卖方应分别对这两部 分给出建议方案,对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作出工程报价,对全国IP电话网给出 在参考规模下的参考配置和框架性报价。 1.1.2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了工程、技术和服务等主要要求,这些要求将在以下章节中相应地列 出。 1.1.3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技术建议、解决方案和报价。建议书的内 容格式应符合本规范书附件的要求。 1.1.4 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同时要求提供相应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卖方亦可根据自己 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 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 “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1.1.5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 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6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1.2 计划 卖方应在收到此规范书后,在两周内提供八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建议书和报价应单独分开,引进设备报价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提出FOB和CIF。买方 只购买卖方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备时,卖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提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 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1.3 建议书内容 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各主要内容: (1) 逐条对买方规范书的响应 (2) 详细的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材料清单,各种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服务的单位价格和系统 总价。报价应以设备类别为单位列出,并进行汇总。 (3) 设备的技术指标、系统的技术指标(包括系统处理能力、系统处理时限、系统可用率、设 备和网络的MTTR、MTBF等) (4) 整体系统的功能、性能和体系结构 (5) 系统的软件、硬件方案和设备配置(在满足系统整体性能下可提出多种方案) (6) 设备不同配置的性能价格比较 (7) 系统管理 (8) 系统安全措施 (9) 系统接口方案 (10) 应用软件开发方式和能力 (11) 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度 (12) 安装设备和材料、备件和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13) 设备安装要求及建议,抗震措施 (14) 技术文件 (15) 人员培训 (16) 售后服务安排 (17) 设备测试、系统测试的方法和环境 (18) 其它 a. 各种设备机架(柜)的外形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等 b. 各种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 c. 机房荷重、温湿度及环境要求 1.4 标准和性能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完全符合卖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 方指出的要求。在此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条款,但ITU- 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 T最新建议要求。卖方应同时说明设备及系统所支持的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例如 ISO建议、IEEE标准、IETF建议等)及信息产业部部颁的标准。若卖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 用标准,也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规范及这些设备构成的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和系统的规范,任何与买方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不同的都应指示 出来,并详细说明原因。 1.5 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所需货物和技术服务主要是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包括计费营业系统的 处理平台与应用系统。对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卖方应提出整体方案和参考配置及报价 。 1.5.1 处理平台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硬件(该部分卖方需要提供详细的设备配置要 求)。 1.5.2 应用系统:应用系统需配置相应的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各种中间件、应用软 件、网络通信软件、管理软件、安全软件等。应用软件指根据本系统业务功能要求编制 的应用软件,包括应用软件环境和诸功能模块。以上应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升级能力 。 1.5.3 安装材料 1.5.4 消耗品 1.5.5 工具和备件 卖方报价可包含一套专用维护工具。 卖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份配置的建议。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以至少五年使用期设计的,卖方要保证不论提供的设备是否还生产 ,在使用期内买方可得到备件。 1.5.6 测试仪表 卖方应提供系统开通、系统验收、日常维护所需的仪表详细清单,并说明仪表的性能和 技术指标,与买方商定各个阶段所需仪表的提供方。 1.5.7 技术文件 1.5.8 技术培训 1.5.9 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服务和现场验收测试。 1.6 2000年问题 对2000年问题的要求:各种功能在2000年前后持续正常运转,日期和时间不影响系统的 运行、操作维护和业务;应正确判断2000年为闰年,并能正确处理2000年以后的闰年; 应满足ISO 8601标准,采用四位十进制数表示年份;应能正确地与其它系统交换带有年份的信息。 卖方提供的各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必需已完全解决2000年问题,并经过测试,卖方应给 出有关认证资料。如卖方提供系统在2000年时钟过渡问题上不能满足要求并给买方造成 相应的损失,买方具有索赔的权利,并将视具体情况与卖方另签定赔偿协议。 1.7 工程进度 签订合同后八周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 二、工程描述 2.1 概述 目前中国电信在14城市建设有IP电话实验网,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需要,中国电信拟 对原实验网进行扩容,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沈阳、杭州、 天津、重庆、长沙、福州、济南、石家庄和郑州16个城市各设置1套网关设备,另在实验 网支持中心设置一套关守设备及相应的计费营业系统(不包括计费营业系统在各节点的远 程终端设备),扩容后全网达到288个E1。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后将逐渐增加网络节 点数及网关的端口数。 除本实验网外,各省将可能分别计划建设本省的IP电话网,设置网关、省级关守和省支 持中心(包括认证、计费、结算、业务管理)。各省IP电话网、本期扩容的实验网及全 国IP电话交换清算中心构成两级多域的全国IP电话网组织结构。 2.2 组织结构 (1) 对于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采用集中式的设置方案,即在实验网支持中心设置计费营业系 统的处理平台,各节点设置远程部分(本工程不包括其硬件配置,卖方需提出对硬件配置 的要求),通过集中管理、远程受理和分权管理的方式完成对实验网的计费营业工作。 (2) 对于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如下,如下图示意: [pic] 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为三级组织结构,由全国IP电话清算中心、省级IP电 话计费中心和本地IP电话帐务部门组成。三级组织结构可采用两级平台方式建设,即建 设全国中心平台和省级中心平台,本地帐务部分作为省级平台的远程部分实现。 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 本系统计费结算处理和帐务处理的需求编制、详细设计及编程中均应以本规范书和中国 电信的业务处理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卖方应承诺中标后将按照中国电信具体的IP电话 业务要求进行应用系统定制开发。 三、总体技术要求 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应以信息产业部编制的《中国电信计费帐务体制 (暂行规定)》及其相关附件为标准。本技术规范书中与上述文件有矛盾或不完整之处,应 以上述技术体制要求为准。 3.1 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 IP电话计费系统应满足以下原则: (1) 安全性: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一致性,保证计费数据不被非法盗用和修改伪造,保证数 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和损坏,提供多种安全检查审计手段。 (2) 准确性: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核查手段。 (3) 可靠性:保证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4) 可伸缩性:系统应能适应不同规模的业务,系统硬件平台和数据库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 扩展性能。 (5) 可扩展性:基于通用的计费模型,采用组件化设计原则,以使系统能够适应将来可能出 现的业务特性和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应实现业务的参数驱动,通过参数的改变可重新 定义业务特性,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实现新功能新业务特性的增加。 (6) 开放性:系统应采用主流的、开放的技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数据业务的服务,以及与 相关系统的互连能力。 (7) 可移植性:系统还应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保证在将来发展中迅速采用最新 出现的技术、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 (8) 实时性:实时完成大容量数据处理,对记帐卡业务提供特殊有效的处理方法。 (9) 易用性: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操作界面、详细的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操 作界面完成。 (10) 可管理性:应具有良好的管理手段,可管理安全、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 应用等。 卖方应针对上述各项,在随后的各节中落实诸原则各方面要求,并予以详细解释。 3.2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 3.2.1 IP电话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支持中心内拟建的计费营业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实现全 网性IP电话用户认证,完成计费信息的收集、计费处理、结算处理、帐务处理、计费查 询、统计分析,并完成以用户管理为中心的实验网营业系统等功能。 3.2.2 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1) 本工程中由IP电话设备配合计费系统完成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计费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完成对主叫用户(包括固定网用户和移动网用户)、各 类卡用户、网关出租用户、被叫付费用户等的身份认证。 (2) 用户身份标识 本工程对于主叫IP电话用户使用主叫电话号码标识自己的身份,认证时应可根据特定号 码、某个区号、某个局号(包括移动网的H1H2H3)进行;对各类记账卡用户使用记账卡号 和密码标识用户身份;对出租网关可采用其IP地址或分配的网关ID作为标识;对被叫付 费用户采用其主叫号码作为标识。要求卖方系统支持的记账卡卡号长度不少于18位,密 码长度不少于4位。 网关在收到用户的主叫号码后,加发主叫用户号码的长途区号后一起作为其身份标识。 (3) 用户数据库 本工程用户数据库集中设置在IP电话实验网支持中心,用户身份认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 。 (4) 认证协议 本工程认证协议可采用: 方案一:采用H.225.0 RAS: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后使用RAS协议通过关守到计费系统用户数据库进行身份认证 ,所需的与关守间认证授权API接口由IP电话设备提供商负责提供。 方案二:采用RADIUS协议: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并作为RADIUS Client(或者关守作为RADIUS Client)与计费系统的RADIUS服务器完成身份认证。 卖方应说明其能实现方案。若采用其它的实现方式,应详细说明。卖方应详细说明目前 已实现的与IP电话设备的认证接口。 (5) 业务授权 对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的同时应对用户进行业务授权,授权内容根据用户注册时的属性进 行。卖方应详述可以提供的授权内容。 3.2.3 计费结算帐务处理 卖方应针对以下功能要求,给出实现方式详细说明和建议实施方案。 (1) 计费结算功能由计费信息采集点和支持中心内的计费系统完成。 (2) 计费信息采集 计费信息采集点负责计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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