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1. 休假 1. 星期日与法定假日均为给假休息,由于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 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2. 法定假如下: 一、元旦 一月一日 二、妇女节 三月八日(限女性) 三、劳动节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四、国庆节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春节 7天 六、其他政府机关指定之日。 第三条:特别休假规定如下: 1.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天; 2.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天; 3.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天; 4. 员工在公司内服务满十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三十天。 第四条:为便于计算特别休假天数,于每年年底计算,未满一年者不得享有。 第五条:特别休假应于每月月初选定日期提出申请,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第六条:因公司整体活动需要,须经协议定为休息日,自特别休假中扣除,国家法定 假 日春节五天后延长日数为整体特别休假日。 第七条:特别休假有效期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未休假部分可提出申请,由公司发 给 不休假奖金,以本人工资的二分之一为计算标准。 2. 请假 第一条: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1. 请假二天以内者,由经理核准。 2. 请假二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时,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均以旷 职论。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 第三条:除因特殊事故外一律不准请假。 第四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伤假及公假等十种。 第五条:事假。 1. 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七天。 2. 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逼例假亦以请假计算。 第六条:病假。 1. 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必须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十五天,但因疾 病住院请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 2. 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经医师开具证明后,视病况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 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3. 病假逾第一款规定者,须以请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再不足时,可以批准停薪留 职。 4. 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备医院证明。 第六条:公伤假。请公伤假应有医院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定明之日起为准。不得超过 三十天,若超过规定期限不痊愈者其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填报《公伤报告单 》办理停薪留职。 第七条:婚假。婚假七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 第八条:产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三十天。三个月以上妊娠流产或小产给假十五天 。 第九条:丧假。 1. 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丧假七天。 2. 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死亡可请丧假五 天。 3. 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抵充。 4. 必须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周内办理实施。 第十条:公假。 1. 政府法定规定应给公假者,期间不得超过三十天。若超过必须申请办理停薪留职。 2. 请公假应提出合法证明文件,其给假期限,依文件所定为准。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日数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一月一日为起算点)、除产 、 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此比例计算递减。 第十二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天工作钟点为一天。
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1. 休假 1. 星期日与法定假日均为给假休息,由于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 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2. 法定假如下: 一、元旦 一月一日 二、妇女节 三月八日(限女性) 三、劳动节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四、国庆节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春节 7天 六、其他政府机关指定之日。 第三条:特别休假规定如下: 1.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天; 2.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天; 3.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天; 4. 员工在公司内服务满十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三十天。 第四条:为便于计算特别休假天数,于每年年底计算,未满一年者不得享有。 第五条:特别休假应于每月月初选定日期提出申请,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第六条:因公司整体活动需要,须经协议定为休息日,自特别休假中扣除,国家法定 假 日春节五天后延长日数为整体特别休假日。 第七条:特别休假有效期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未休假部分可提出申请,由公司发 给 不休假奖金,以本人工资的二分之一为计算标准。 2. 请假 第一条: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1. 请假二天以内者,由经理核准。 2. 请假二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时,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均以旷 职论。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 第三条:除因特殊事故外一律不准请假。 第四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伤假及公假等十种。 第五条:事假。 1. 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七天。 2. 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逼例假亦以请假计算。 第六条:病假。 1. 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必须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十五天,但因疾 病住院请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 2. 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经医师开具证明后,视病况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 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3. 病假逾第一款规定者,须以请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再不足时,可以批准停薪留 职。 4. 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备医院证明。 第六条:公伤假。请公伤假应有医院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定明之日起为准。不得超过 三十天,若超过规定期限不痊愈者其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填报《公伤报告单 》办理停薪留职。 第七条:婚假。婚假七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 第八条:产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三十天。三个月以上妊娠流产或小产给假十五天 。 第九条:丧假。 1. 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丧假七天。 2. 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死亡可请丧假五 天。 3. 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抵充。 4. 必须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周内办理实施。 第十条:公假。 1. 政府法定规定应给公假者,期间不得超过三十天。若超过必须申请办理停薪留职。 2. 请公假应提出合法证明文件,其给假期限,依文件所定为准。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日数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一月一日为起算点)、除产 、 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此比例计算递减。 第十二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天工作钟点为一天。
某某公司休假、请假制度
[下载声明]
1.本站的所有资料均为资料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如有侵犯到您版权的,请来电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电话:010-82593357。
2、访问管理资源网的用户必须明白,本站对提供下载的学习资料等不拥有任何权利,版权归该下载资源的合法拥有者所有。
3、本站保证站内提供的所有可下载资源都是按“原样”提供,本站未做过任何改动;但本网站不保证本站提供的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本网站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4、未经本网站的明确许可,任何人不得大量链接本站下载资源;不得复制或仿造本网站。本网站对其自行开发的或和他人共同开发的所有内容、技术手段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或破坏,也不得擅自使用。
我要上传资料,请点我!
管理工具分类
ISO认证课程讲义管理表格合同大全法规条例营销资料方案报告说明标准管理战略商业计划书市场分析战略经营策划方案培训讲义企业上市采购物流电子商务质量管理企业名录生产管理金融知识电子书客户管理企业文化报告论文项目管理财务资料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分析绩效考核资料面试招聘人才测评岗位管理职业规划KPI绩效指标劳资关系薪酬激励人力资源案例人事表格考勤管理人事制度薪资表格薪资制度招聘面试表格岗位分析员工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入职指引薪酬设计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绩效管理方案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表格人力资源规划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办公总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连锁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CI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工程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进出口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咨询诊断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办公室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培训绩效考核其它
精品推荐
下载排行
- 1社会保障基础知识(ppt) 16695
-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ppt 16695
- 3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16695
- 4品管部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16695
- 5员工守则 16695
- 6软件验收报告 16695
- 7问卷调查表(范例) 16695
- 8工资发放明细表 16695
- 9文件签收单 16695
- 10跟我学礼仪 1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