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设计

  培训讲师:冯镇波

讲师背景:
1、2010年11月至今,合伙人,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利丰贸易公司、中粮集团深圳公司、日立赛格显示器公司、先进微电子公司等;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仲裁和诉讼活动;并曾为众多机构、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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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设计详细内容

新法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设计
一、 劳动合同管理篇
1、员工招聘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入职登记资料的备案审查,录用通知的草拟,录用通知的法律性质等。
2、如何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什么情形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见的回避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错误做法。
3、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设计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条款以便可以合理、适当调整员工岗位,增加企业用工的灵活性。
4、如何运用绩效制度激励员工:绩效考核末位、绩效考核不合格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关系;绩效考核成绩应当如何与绩效奖金挂钩才合理、合法;如何保留绩效考核的证据。
5、如何设计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如何约定培训条款以留住优秀人才;
6、规章制度的制定技巧:规章制度必须履行什么制定程序才合法有效;如何保留关于规章制度是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员工公示等证据;违反规章制度与违反劳动纪律的关系。
7、如何准确运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形;面对兼职员工,应当如何处理;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取证技巧。
8、终止到期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以防止出现违法终止的情形?
9、如何核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成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需要分段计算?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
二、薪酬福利管理篇
1、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工资定义、构成;属于与不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2、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的关系,在新公积金制度施行后如何在原有的住房补贴制度上实行住房公积金政策;
3、奖金的支付管理:年终奖、年终双薪是否是法定劳动报酬,应当如何设定?能否**长期激励奖金制度稳定公司的高级人才队伍?
4、什么情形下会构成无故拖欠工资、什么情况属于克扣工资: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食宿费、借款等,是否合法;在工资中扣减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否一定合法;
5、加班费的支付管理:什么叫“包薪制”?如何约定“包薪制”以降低加班费支付成本;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能否约定?如何约定?加班费争议的追索期限以及举证责任;
6、在员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假期期间,公司应当如何发放工资,能否只支付基本工资部分;
……
三、工伤保险篇
1、“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是否一定是工伤?发生了其他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是否任何犯罪行为均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认定的处理程序:相关部门应当多长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是否必须先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
3、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社保机构支付? 相对于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员工的工伤待遇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是加重了还是减轻了?不同地区的工亡员工,其赔付标准是否得到了统一?
4、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在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否补缴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逾期申报工伤的法律责任;
5、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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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工资纠纷类型分析。二、工资的定义、构成;属于与不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三、低工资的概念、组成项目;深圳市2011年低工资标准,应当如何调整薪酬予以应对。四、如何约定工资标准,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法律后果。公司给员工制定目标年薪,后因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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