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

  培训讲师:李姝安

讲师背景:
李令秀(李姝安)律师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IFA财富管理师。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康桥培训委员主任《领袖家族办公室》创始人全球投资与移民律师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创新与金融研究会委员中国IFA财富管理师讲师团讲 详细>>

李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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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详细内容

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

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
——女工情,与法行
主讲: 李令秀律师
【课程背景】
社会发展离不开妇女,国家建设离不开妇女,各企业单位都应该也必须把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是女职工组织的职能和长期的工作任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也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职能。如何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有效的维权机制是重要前提与根本保障。企业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必须针对新时期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特点,按照主动维权、科学依法维权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为促进企业和女职工共同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授课时长】
根据企业需求选择内容和案例,一天或两天。
【课程收益】
1、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女职工能在工作、生活和个人情感等方面懂得和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悲剧的发生。
2、通过大量的案例让女职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巧,避免合法权益受侵害而不敢维权,不知道如何维权,提高女职工依法自我维护的能力。
3、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拥有幸福、健康、精彩的人生。
【授课对象】
1、企、事业女职工、工会组织、高管人员
2、各级妇联干部及女职员
【课程特色】
1、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令秀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2、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李令秀老师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课程大纲】
第一节 女职工人身权利
一、 男女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案例 1:女生应聘受歧视,依法维权讨公道
案例 2、空姐遇害谁担责?
二、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案例 1、女星嫁富豪,结果把命丢
案例 2、怀疑偷东西,保安把身搜
三、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案例 1、妻子患重病、丈夫要离婚
案例 2、老公骗保杀害妻子
案例 3、夫妻吵架,丈夫锤杀妻子
四、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案例 1、女大学生被拐卖,卖掉骗子
案例 2、恋爱不成,绑架女友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和强奸。
女性遭遇性骚扰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1、孽债(被拍成普法栏目剧)
案例 2、男上司性骚扰女高管
六、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案例 1、女中学生被强迫卖淫
七、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经典案例 1、为何我把自己的婚姻弄丢了?(排成普法栏目剧)
案例 2、通奸时录像是否侵犯隐私权?能否作为证据适用?
案例 3、街头扒光第三者的衣服是否违法?
第二节、婚姻家庭财产权益
一、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案例 1、保姆变继母,纠纷从天降
案例 2、男方有外遇,女方离婚遭恐吓
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案例 1、情尽人散,彩礼何从?
案例 2、老公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3、婚前协议、婚后协议、离婚协议如何签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5、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6、房产加名离婚怎么分割?
7、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8、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9、丈夫在外欠债,女方如何维权?
经典案例 1、“姻”谋(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2、“儿戏” 婚姻(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3、“温柔的陷阱”(排成普法栏目剧)经典案例 4、再婚之殇(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5、婚前财产,婚后转化
经典案例 6、丈夫在外欠债 2000 万,妻子一分不还
经典案例 7、儿子离婚,老人房产被分
经典案例 8、小房换大房,离婚换麻烦
经典案例 9、离婚时股权的分割
经典案例 10、王宝强离婚案精析
四、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案例 1、孩子出生 4 个月,男方要离婚
子女问题
1、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2、孩子可以随夫姓也可随母姓,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姓名
3、非婚生子女享用与婚生子女同等权益
4、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5、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案例 1、离婚导致争孩大战
案例 2、孩子抚养费引发血案
案例 3、女企业家困惑
案例 4、借腹生子引发悲剧(排成普法栏目剧)七、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不要暴力,要好好爱!
1、我国家暴的现状:两高趋势:逐年上升趋势;高智商趋势。
2、家庭暴力的成因
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
4、家庭暴力的特点
5、家庭暴力的类型: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
6、家庭暴力的危害
7、有法可依,远离家暴
(1)反家暴的法律法规:撤销监护资格、申请保护令
(2)家暴受害人如何维权?预防、证据收集、离婚时分割财产保护
案例 1、胡女士反家暴艰难维权路
八.继承财产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经典案例 1、机关算尽,终有一失(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2、房产与亲情
经典案例 3、光耀东方董事长离世 央视女主播卷入百亿资产“内斗”经典案例 4、小马奔腾股权归属之争
经典案例 5、收购大王坠机身亡,引发继承大战
九、女性朋友如何经营好婚姻家庭?
(一)、我国婚姻家庭存在问题:
结婚容易,相处难——目前中国家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重结婚仪式轻婚后经营 ——只为婚礼做准备,不为婚姻做准备
2、门第观念严重——好的婚姻需要精神上的门当户对
3、换人不如换思维——改变他人,不如改变自己。
4、对婚姻的完美期待——幸福婚姻从接纳开始,用完美的眼光欣赏不完美的人。
5、不懂冲突规则——幸福的婚姻,就是善于解决一系列问题的婚姻。没有完美的婚姻,只有不断完善的婚姻,
6、夫妻双方沟通障碍——爱别人要用别人爱的语言,非暴力沟通
7、不了解两性差异——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式不同
8、界限不清,序位颠倒——婚姻家庭的智慧就是分寸和界限
9、婚姻里不要绑架孩子——智慧的父母不让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里受到伤害
10、要有爱的语言和爱的能力
(二)幸福婚姻密码
1、爱的五种能力
2、和谐婚姻五要素
3、幸福婚姻的七个好习惯
第三节、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一、妇女享有男子平等的劳动权益
二、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案例 1、女大学录用条件高,依法维权打赢官司
案例 2、女职工隐瞒怀孕被辞退,依法维权
三、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案例 1、女高管怀孕升职遭拒,告单位
四、女工在三期保护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1、女工在怀孕期违反劳动纪律能否辞退?
2、“三期”女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能否调岗?
3、女职工被开除后发现怀孕能恢复劳动关系?
五、法律对妇女实施特殊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节、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女职工权益?
一、 如何维护女职工权益?
二、 实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 将已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具体化、细化
四、争取女职工权益(优于法律政策规定的)
五、不断改进女职工工作的思维和方法
1.三个结合
2、找准三点
3、有特色才出色
六、整合资源,借力增力
七、建立机制,注重实效
八、努力提高女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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