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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五届高级人才洽谈会邀请函
全国第十五届高级人才洽谈会邀请函
为优秀企事业单位与优秀人才之间提供一次最佳链接组合的桥梁,为促进高级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合理流动,经人事部批准,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定于2006年4月1日在北京海淀展览馆举办“全国第十五届高级人才洽谈会”。
一、大会时间:2006年4月1日(9:00~16:00)
二、大会地点:北京海淀展览馆
三、参会对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事业单位,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全国各高等院校等。
四、大会内容:
组织各类高级人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技术信息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进行项目洽谈和智力引进。
进场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五、参会办法:
参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人才需求信息表及参会费,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登记报名。外地单位可以通过电汇等形式办理预定手续。
六、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
大会设置展位130个,规格3m×3m的标准展位,每个展位收费3980元,铺设地毯,一桌三椅,另配一洽谈圆桌和两把椅子,含三人午餐。
七、宣传及信息发布:
本次大会将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人才市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为招聘单位发布招聘信息。
联 系 人: 王 平
一、大会时间:2006年4月1日(9:00~16:00)
二、大会地点:北京海淀展览馆
三、参会对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事业单位,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全国各高等院校等。
四、大会内容:
组织各类高级人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技术信息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进行项目洽谈和智力引进。
进场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五、参会办法:
参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人才需求信息表及参会费,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登记报名。外地单位可以通过电汇等形式办理预定手续。
六、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
大会设置展位130个,规格3m×3m的标准展位,每个展位收费3980元,铺设地毯,一桌三椅,另配一洽谈圆桌和两把椅子,含三人午餐。
七、宣传及信息发布:
本次大会将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人才市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为招聘单位发布招聘信息。
联 系 人: 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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